乐清检察机关请老百姓评判优秀案例——
“小案”不小办 群众来点赞
本报记者 钱祎 戚祥浩 通讯员 郑佩娜
什么是“小案”?
对司法机关来说,一些邻里纠纷、小偷小摸、争吵打架等案件,相比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要琐碎,影响力也没有那么大。但这些“小案”,在日常生活中却更为常见。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每一个都是“天大的事”。
乐清市检察院曾做过一项统计:除恶性刑事案件外,群众身边的“小案”占该院办案量90%以上。为了把每个群众关心的“小案”办好,该院今年创新开展“请人民来评判群众身边‘小案’优秀案例”活动,已从3000余个“小案”中评选出12个优秀案例,将群众评价转化为衡量司法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指标。
“小案”不小办。群众满意的案例是什么样的?检察机关办案如何办进群众心坎里?这会给检察机关带来怎样的改变?近日,记者进行了实地探访,从这些优秀案例中寻找答案。
公开评判
实现“群众的案件群众评”
“让群众来评我们的案子?”刚听到这个决定时,乐清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卢敏大吃一惊。
在她看来,检察官办案具备一定专业性,具体到法律条文的适用、证据链的完整性,乃至向法院建议的量刑结果,“没有专业知识,怎么评判好不好?”
在首场评选会上,面对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4名群众代表,习惯了唇枪舌剑的卢敏,却突然手心冒汗。怎么开场?如何介绍?她选择了一个监督垃圾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娓娓道来。“我是一名公益诉讼检察官。与大家美好生活不相符的情形出现时,检察机关能做些什么?下面要说的案件是我办理的,大家听听怎么样……”这份讲稿,卢敏修改了多次。为更直观地呈现办案经过,她精心准备了PPT,从线索来源、问题调查、检察建议到落实解决、个人体会等十分详尽,并附上办案前后的现场对比照。
作为评委之一,乐清市乐成街道民丰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周庆城坐在台下,越听越激动。当天有11名检察官上台讲述,其他案件则汇编成册,共45个。周庆城认真地写上分数,改了又改。评分表未设定具体评分细则,只设置内容、效果等几项大类,决定权完全掌握在评委手中。案件中,有帮村民追回几百万元财产的,也有追回一头牛的;有保护知识产权的,也有促成人身损害和解的;有打击套路贷诈骗的,也有惩治虚假诉讼的……最终由评委们选出5个优秀案例。
周庆城特别有感触。他的另一个身份是人民调解员,深知每个“小案”办理的不易,“‘小案’虽小,但有不少情况错综复杂,办理起来繁琐又耗时,如果没有耐心,很难解开‘千千结’。”
怎样办案,才是群众所想所盼?乐清市检察院检察长潘勇也在心中打分。出乎他的意料,卢敏办理的监督垃圾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赢得了本场最高分,而这却并非他从专业角度选定的“最佳”。首次尝试,使潘勇坚定了将此举进行下去的决心,让群众感受成为检察官办案的一个重要指标。
要让严谨的检察官们服气,乐清市检察院花了不少心思: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全员部署大会,将群众评选结果与评优评先以及职级晋升挂钩。这还不够。每周,院里组织“检察官课堂”“周一夜学”等,在探讨业务的同时,让检察官们围绕“为群众办小案”谈体会、提建议。反复的学习和讨论,让卢敏等检察官的想法慢慢有了变化:“既然办案是为百姓解决问题,请他们来评价是对的。”
在此基础上,乐清市检察院在评委选择上做文章,把主动邀请变为主动报名。第二场评选举行前,一条公开报名帖在网上“火”了,吸引了媒体记者、全职妈妈、企业家、村干部、公司职员等覆盖面更广的社会群体参与。
此外,乐清市检察院还探索检察室或工作组下沉村社、网络公开测评等,进一步扩大办“小案”的影响力,全面实现“群众的案件群众评”。评选活动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其中一场因为3名检察官得票相同,原定评选出的5个优秀案例,最后变成了7个。
理念转变
把每个“小案”办到极致
“太激动了!”乐清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周朝章至今还清楚记得,盗窃案嫌疑人李磊(化名)与亲生父母相认时的场景——在看守所,李磊的父母与他面对面,痛哭流涕:“孩子,我们终于找到你了!”那一幕,让当了12年检察官、办过各类案件的周朝章也忍不住泪流满面。
原本是一个普通的“小案”,如果按流程走,抓了、判了就完事了,但周朝章花了3天时间走访,和李磊耐心地拉家常。“你从小被拐卖,没户口没工作。我帮你办户口、介绍工作,但你能保证今后不偷了吗?”听到这话,李磊惊讶地看着眼前的检察官,将信将疑地点了点头。从那时起,周朝章将李磊的信息上传到全国打拐网进行比对,并四处奔走帮他落实户口。不久后,李磊不仅见到了分别18年的父母,户口问题也顺利解决了。
见证这一幕的,还有潘勇和院里的其他检察官,大家都掉了眼泪。“有的案件在检察官看来很小,但对老百姓来说却是天大的事。”潘勇说。
在乐清市检察院,共有54名检察官,每年收案量有5000多个,平均一名检察官一年要办理上百个案件。“过去,我们更重视大案要案的办理。”李磊的这个案件让潘勇转变了想法,“与大案要案相比,群众身边的‘小案’对他们的影响更大。周朝章不流水作业、不机械办案,值得我们所有检察官学习!”潘勇说。
办案如何办进群众心坎里?如今在乐清市检察院,“办好‘小案’就是主业”的理念已成为检察官的共识。而要真正让群众满意,必须把每一个“小案”办到极致。为此,乐清市检察院提出加大“小案”办理力度,每个“小案”都要专人跟踪落实,形成结案闭环,并要求每名检察官每季度至少要报送一个为民司法的典型案件。
“检察机关不能自说自话,效果怎么样得由群众说了算。”潘勇说,以往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好不好,都由内部认定。于是,在“小案”集中办理了一段时间后,该院组织开展“请人民来评判群众身边‘小案’优秀案例”活动,每季度由检察官自荐或检察院推荐一批案件,将办案质效的“表决器”交到老百姓手中。台上,检察官声情并茂地讲述办案过程;台下,由群众代表组成的评委听故事、谈感受,评选出心中“最佳”,一场场别开生面的评选就这样拉开帷幕。
随着“请人民来评判群众身边‘小案’优秀案例”活动深入开展,卢敏心中的一根弦越绷越紧。“我们的日常工作理念发生了许多变化。”她举例说,过去她认为案件只要在规定期限内办完,早一天迟一天没什么关系,而现在则能快就快,“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多耽误一天当事人就多一天烦恼。”
效果显现
司法满意率越来越高
在乐清市检察院,出现了更多潜移默化的变化。
“开始习惯性地思考案件背后的为什么。”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刘采也颇有心得,在他眼里的“小案”,已不再是简单套用法律条款一办了之的案件,而是要进一步举一反三,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正因为思想和观念的转变,多想想法律背后的情和理,今年4月,在刘采的帮助下,乐清市虹桥镇居民徐友明(化名)迎来了自己“迟到”600多天的见义勇为行为认定。
2019年8月的一个清晨,徐友明在家门口附近看到,一名老人被疾驰而过的农用三轮车撞倒在地。热心肠的徐友明拦住了三轮车,要求司机送老人去医院,可司机不但不理会,还启动三轮车将徐友明拖行了200多米,致使他浑身多处受伤。案发后,三轮车司机跑了,老人重伤昏迷,不仅没人证明徐友明的见义勇为,连他的亲人朋友都说他傻。他有过疑惑:为做好事受了重伤,到底值不值?直到今年3月,司机因逃不过内心谴责向警方投案,该案被移送到乐清市检察院。审查案卷时,徐友明的遭遇让刘采心头一沉:按照流程,检察院只需批捕司机就行,但证据材料反映,徐友明应当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刘采主动联系上徐友明,到他家及社区了解情况,一边向乐清市公安局举荐他为见义勇为人员,另一边帮他申请司法救助金。“下次再碰到这样的事,我还会这么做。”徐友明说,是检察官的不放弃,让他重拾了助人为乐的信心。这个案件,在今年第二场评选活动中,成为群众评选出的优秀案例之一。“我感受到了检察官真正用心用情为民办案,也看到了司法机关温情的一面。”给这个案例打了高分的乐清某广电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长仇建辉感慨。
翻开优秀案例的资料册,这类“小案”比比皆是:因为接到一通骚扰电话,翻出了29年前的旧案,帮村民找回了被人拐卖的孩子;顶住被人误会办案不公的压力,坚持将一个交通事故案调解成功,使双方矛盾得以化解;没有图省事一捕了之,将一个复杂的借款案件抽丝剥茧,让不服法院判决上诉的当事人心服口服……
随着越来越多受到群众好评的案例涌现出来,群众司法满意率也越来越高。“我第一次知道检察官是怎么办案的。”一名全职妈妈参加评选活动后说,“他们的办案过程让我一次次感动,虽然这些案件和我关系不大,但我还是想对他们说一声‘谢谢’。”
浙江嘉瑞成(乐清)律师事务所主任叶飞认为,从办“小案”收获的良好社会效果可以看出,检察官办案不仅只惩处犯罪行为,还通过群众身边的案件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弘扬社会正能量,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让他们感受公平正义,从而提高群众司法获得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办好“小案”,正是新时代司法机关为民情怀的见证。“为人民办案,由人民评价,乐清检察院探索创立的这项制度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人民性。”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每一位检察官都要把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当成‘天大的案件’,以司法为民的情怀,以求极致的态度来办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