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案款3.35亿元
记者 钱祎 通讯员 王华卫
本报杭州11月18日讯 (记者 钱祎 通讯员 王华卫) 18日,我省三级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共发放执行案款3.35亿元,涉及1924件案件、申请执行人3661人。
此次执行案件,主要包括涉民生案件、涉10万元以下小标案件、涉小微企业案件、立案执行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涉黑涉恶案件、申请执行人信访反映强烈案件等。其中,温州市中院集中发放一起刑事涉财案件执行款,18名被害人领取退赔款13.2万余元;杭州市滨江区法院对涉劳动争议、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8个案件,发放执行案款124.2万余元;安吉县法院对一起拖欠工人工资的执行案件,发放案款约33万元;金华市婺城区法院对某鞋业公司拖欠工资的执行案件,发放案款102万余元……除这4家法院进行现场发放外,其余102家法院组织了线上发放。
据悉,全省法院今年以来共执行到位案款近800亿元,截至10月31日,超30天无理由未发放执行案款实现动态清零。“针对执行领域存在的执行案款不能及时发放的突出问题,我省法院加大集中整治力度,组织专人专班制定清理方案,针对超30天无理由未发放的执行案款逐案逐笔进行核对,限期发放。”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说,为防范执行案款累积,省高院在智慧执行2.0系统中开发案款到账15日提醒、30日报警等功能,提示执行法官及时甄别、发放案款,同时定期检查、通报超30天无理由未发放执行案款,实施常态化督导,压实整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