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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获批设立

  本报讯 (记者 王世琪 叶诗蕾) 日前,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下称“产业合作区”)。产业合作区是浙江全面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全力落实省委、省政府“四大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产业合作区将坚持生态优先,优化资源配置,打造主导产业,深化开放合作,加快产城融合发展,着力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转化样板区,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产业合作区规划面积为86.9平方公里,空间范围包括长兴县泗安镇和安吉县天子湖镇部分区域,东至杭长高速公路、环东路,南至环南路,西至泗安水库、天子岗水库东侧,北至宣杭铁路。

  产业合作区的设立将有效推动三省一市共建“一地六县”长三角产业合作区。“一地六县”分别为上海光明集团绿色发展基地(上海白茅岭农场有限公司,包括白茅岭农场、军天湖农场)安徽的郎溪县和广德市、江苏的溧阳市和宜兴市、浙江的长兴县和安吉县,均属于长三角腹地。

  根据省政府批复要求,产业合作区要坚持体制机制创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整合提升全省各类开发区(园区)的指导意见精神,遵循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按照“一个平台、一个主体、一套班子、多块牌子”的体制架构,与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综合设置管理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协调。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4 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获批设立 2021-11-12 23348455 2 2021年11月1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