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议事堂”
怎样运行
浙报制图 邬雯雯
今年8月,省政协出台《关于推进“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按照“不建机构建机制”的要求,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创建“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平台——
注重选取切口小、关联广、针对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开展协商
除政协委员、乡镇(街道)和县(市、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外,应邀请一定比例的群众代表参加,也可视情邀请专家参与
场所设置可依托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等,设立相对固定的协商场所,也可视协商内容,将协商场所设在现场,协商会场(现场)统一使用“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标识
协商方式和频次可以是“面对面”会议协商,也可以是现场+网络协商,每年一般不少于2场
按照确定协商议题、组织调查研究、开展协商讨论、报送协商成果、推动成果落实等程序,规范开展协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