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底线思维推进社会分配公平公正
刘艳云 编辑 章忻
当前,我国已经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正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在“十四五”开局、现代化新征程开启的历史性时刻,党中央作出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大战略部署,把共同富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中央专门出台文件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对浙江而言,是重大光荣使命,也是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今年8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提出了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的要求。这为下一步深化收入分配改革、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提升国家治理效能提供了具体的目标指引。
一、底线思维是解决分配问题的基础
我国目前在分配领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这些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全面解决的,必须分轻重缓急,阶段性突破。底线思维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辩证哲学,是我们党的重要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将底线思维运用到完善社会分配制度中,对于推动共同富裕、实现社会更加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底线思维具有三个方面的鲜明特征:
底线思维体现边界意识,是有守和有为的辩证统一。边界意识就是在处事过程中以底线思维来设定事物发展的边界并掌握其发生质变的临界点,从而确保始终朝好的方向发展。社会分配不公问题是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解决分配问题既不能回避矛盾、墨守成规、消极怠慢,更不能盲目乐观、莽撞冒进、草率行事,应该在坚守收入公平和社会保障公平这两个基本底线的基础上直面问题,积极有为、改革创新,这是实现“有守”和“有为”辩证统一的基本要求。
底线思维体现求实方法,是主观与客观的辩证统一。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运用底线思维必须尊重客观现实,坚持实事求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率领全国人民直面问题、攻坚克难,对推动共同富裕、实现共享发展进行新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解决社会分配不公必须在准确把握客观实际的基础上,科学分析问题症结,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路径办法,这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在认识和改造世界中实现主观与客观辩证统一的基本要求。
底线思维体现为民情怀,是求稳和求进的辩证统一。底线思维本质是一种价值取向,是责任担当的具体表现,是一种为民情怀。正是这份为民情怀使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大风大浪中始终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保持战略主动。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分配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共同富裕不能回避的问题。在解决分配问题中必须始终保持忧患意识,既要防范“黑天鹅”事件,也要防范“灰犀牛”事件,更要防范那些可能迟滞或中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的全局性风险,做到迎难而上、稳中求进。
二、坚持底线思维推进分配公平公正
共同富裕不是杀富济贫,从分配领域来看,问题的核心症结在于通过何种方式来改变已经形成的金字塔型分配结构,逐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提低、扩中、限高,重点是什么?显然,运用底线思维着力“提低”是解决社会分配问题的主要突破口,也是现阶段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最优化选择和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从三次分配的角度来看,具体要做到三个方面:
初次分配要“提低”。“提低”的目标就是通过市场调节让低收入群体增收能力明显提升。一方面,要增加低收入群体的劳动收入。劳动是生产中最重要的要素之一。首先应提高劳动报酬在要素分配中的比重,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形成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真正体现劳动力价值,维护劳动者权益,并根据经济发展,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其次,要让低收入群体更多参与对“剩余”的分配。要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让更多的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用于民生保障;要逐步提高员工在私营企业生产中的地位,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致富保障制度建设,鼓励和支持员工持股、参与经营决策等不同方式的利益共享机制。另一方面,要提高低收入群体的财产性收入。要拓宽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渠道,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要完善市场机制,保持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将物价控制在合理区间,从而让低收入群体实现财产的保值与增值。
二次分配要“托底”。“托底”的目标是政府调节托住普遍的基本保障底,托住困难地区和人群的底。一方面,要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生存和发展需求。要在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安全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并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另一方面,要健全不同类型低收入群体的帮扶政策。要在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专项救助、特殊救助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制度设计,实现精准救助和扶持,守住贫困人群、特殊困难人群和急需救助人群生活的底线。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立健全低收入群体参与要素分配机制。要推动优质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向欠发达地区和低收入群体倾斜,积极推动救助型帮扶政策向发展型帮扶政策转型,激发欠发达地区、低收入群体内生发展动力。
三次分配要“扶弱”。“扶弱”的目标是通过全社会成员自愿的慈善和捐赠等形式来实现奉献和分享,让全社会都来关怀弱势群体。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三次分配政策激励机制。要落实《慈善法》,规范社会组织与个人的慈善行为,促进公益慈善事业规范可持续发展,同时要加大立法,更加鲜明地对公益慈善捐赠予以鼓励和支持。要探索符合国情的税收减免机制,完善三次分配的相关税收制度,最大限度激发企业和个人的慈善捐赠意愿。另一方面,要努力营造崇善扬善行善的文化氛围。要以专业化、职业化为导向,加快慈善组织队伍建设。要明确慈善组织的社会运行标准、管理制度,培育更多的公益慈善主体,要通过建立健全公益慈善组织的内外监督和考核评估机制,规范慈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和应用,提高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要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开展社会救助、社会互助和志愿服务等活动,以传统的美德、深沉的善念和暖心的善举,汇聚成中国社会向上向善的深远力量。
【作者为湖州市委党校教务处处长、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