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8版:深读

浙江去年3岁以下婴幼儿167万人,托育机构总托位目前近16万个

“二孩”“三孩”,谁来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一个“小”群体,引发的关注却不小。他们就是呱呱落地的孩子,在家庭和社会中,他们承载着各种美好的期待,被认为是明天的希望。

  “三孩”政策今年发布后,“小”群体背后的大民生日益引人关注——近年来,托育难、托育烦等话题热度不减。

  浙江于今年7月发布《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率先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

  幼有所托正处于各方热切关注中。数据显示,2020年浙江省3岁以下婴幼儿有167万人。其现状如何?存在哪些难点?群众有怎样的期待?近日,记者赴杭州、宁波、丽水等地进行调查。

“无处安放”的焦虑

  2016年“全面二孩”开放,其后3年内,一个微妙的转折点引起了浙江省人大代表蔡玉群的注意。

  这位从事妇幼保健工作长达数十年的业内专家发现,“二孩”之后,杭州市的人口出生率出现了“小高峰”,但不久之后便开始回落甚至停滞。于是她和身边的伙伴在2019年发起了一次小范围的问卷调查:为什么不愿选择生二孩?大多数人的回应都指向同一个问题——没有人照看。

  根据教育部门的建议,一名孩子的入园年龄为3周岁。在这之前的0—3岁,大多数孩子只能居家照护……在“二孩”落地、生活节奏加快等因素的影响下,“0—3”成了人们公认的“难题”“痛点”。

  蔡玉群没有想到,调查问卷反映出的这一民生难点,很快受到各方关注。“无论是两会现场的代表委员,还是身边的普通人,都在不约而同地谈论这个话题。”她说,医学上将0—3岁定义为生命周期中至关重要的发展时期。相关研究表明,这个阶段好好养育、科学培养,能对孩子的生理、体能、心理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

  在“三孩”政策发布后不久,记者走访部分相关场所,发现托育难的焦虑日益凸显。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被认为是距离“准妈妈”们最近的地方。但是有着30年从业经历的妇女保健部副主任庄亚玲发现,近些年来,年轻母亲们几乎都有“无处安放”的焦虑。在孕妇学校或者其他咨询现场,各种疑问会“扑面而来”——孩子出生后需要几个人照护?老人照看,还是育儿嫂照看?送到托班能放心吗?

  庄亚玲理解这些焦虑,并能深切感受到婴幼儿照护诉求与现状之间的鸿沟。“无论是家庭内部,还是托育机构,没有人能定论如何养育一个婴儿是‘正确’和‘安全’的,必须有一个更加友好的育儿大环境,这不仅仅关乎孩子的健康,也关系到整个家庭的健康。”她告诉记者。

  在乡镇,婴幼儿照护的焦虑同样存在。在龙泉市小梅镇,有30多年办园历史的小梅镇中心幼儿园承担着周边多个乡镇、村庄的适龄儿童教育工作。这些年来,园长陈起梅感受到了变化:每个开学季,老师办公室里总有不少家长来问,能不能“通融”一下,让家里没满3岁的孩子也报个名。

  和不少城市化进程中的乡镇一样,小梅镇的年轻人外出打工,镇上最多的便是老人和孩子。幼师出身的陈起梅是一名“90后”,她坦言:“我原以为0—3岁婴幼儿照护的焦虑,只会发生在生活节奏更快的大城市,没想到在乡村也一样。”

  现实的焦虑,同样体现在数字上。2020年10月,浙江省统计局在台州、金华和丽水调研,并发布《浙江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情况调研报告》。报告显示,53.4%的家庭有托育服务需求,2—3岁入托为托育服务需求的高峰。

  构建完善的婴幼儿照护体系已经迫在眉睫。蔡玉群曾在各类论坛、省两会等会议上多次呼吁,全省应当大量建立普惠性的托育机构,幼儿园都应当都开托班,乡镇和农村要因地制宜地建设托育机构,适当放低建设标准,先让家长能够有地托、放心托、托得起;其次,要规范0—3岁托育机构的教学内容,内容必须关注儿童的早期发展,并应当有专门的政府部门对此进行监督管理。

备受追捧的托育班

  就在民生诉求“迭代升级”时,相关的政策也在逐级落地。

  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同年12月,浙江省印发《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目前,全省10个市、85个县(市、区)制定出台了政策文件。

  备受期待的0—3岁婴幼儿照护工作,如何从“纸上谈兵”走向实际操作?记者调查发现,各地结合自身特色的不少探索已经开始向百姓释放红利——

  在宁波市北仑区的柴桥天兴托育园,充满童趣的教室内,十几个孩子正在跟着老师进行趣味活动。这个在当地颇具人气的托育机构已经拥有十分成熟专业的配置,3个教室和孩子们的阅读区、生活区一字排开,分别承担不同的功能。

  这家托育园每月收费不超过750元。“这个价格也被大多数家长接受,托育园从开办至今一直很受欢迎。”托育园负责人叶雪敏告诉记者。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市场化的托育机构之外,政府主导、政府监管模式的托育机构也成为不少家庭的选择。

  在杭州市拱墅区和睦新村和睦公园的一侧,一个“阳光小伢儿”托育园引人注目。这个色彩斑斓、充满童趣的空间由活动区、备餐区和盥洗区组成,还配有室外82平方米的活动空间。9时刚过,即将在这里安家的社区新居民彭琼就带着不满2岁的孩子来到托育园,将孩子全托。

  “这里原本是公园内一处闲置用房,两年多前,我们通过免租金的形式引入口碑良好的第三方托育机构,发挥了这个空间的新功能。”拱墅区和睦街道宣统委员周茜说,这种政府主导的模式,不仅降低了托育费用,还深受社区居民的信赖。

  通过政府出资、第三方合作等方式,拱墅区普惠性托育机构的面积已达6000平方米。未来3年,这里还将按需设点,确保每个街道有一家普惠性的托育机构。

  在龙泉、景宁等浙南山区县,县城内均已建成1—2家口碑良好的托育机构,能够初步满足当地家庭就近入托的诉求。

  去年9月,龙泉市小梅镇中心幼儿园将院内一间闲置的教室重新装点、布置,变成有25个托位的托育班。记者看到,这个依托乡镇幼儿园办的托育机构设施设备齐全、活动空间宽敞,2名老师和1名保育员负责婴幼儿的益智教学、生活起居。

  陈起梅告诉记者,托育班开班后,远近居民慕名而来,其中不乏毗邻的庆元县乡镇的居民,每学期1500元的费用也在群众的承受范围之内。“一个镇上的托班如此受欢迎,我又一次感受到了婴幼儿照护工作任重道远。”她说。

  同样在去年9月,景宁县开出了丽水唯一一家由政府举办的普惠性质托育园——景宁县民生托育园,首期设置的20个托位立即满员。这个由幼儿园用房改建的托育机构,除了发挥照护婴幼儿的功能之外,还常态化开展养育照护知识科普教育、提升科学养育技能培训。在县域内,公立的东坑镇幼儿园已新增托位7个,另有民营的3家幼儿园增加托位30个。

  据统计,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共有各类托育机构3959家,总托位数15.95万个,每千人拥有托位数约2.47个,居全国前列。

  “不同类型的托育机构应该各司其职。”省政协委员、浙大妇院妇科主任医师周坚红认为,在0—3岁婴幼儿照护诉求日益强烈的当下,应该鼓励各地通过新建公办幼托机构、幼儿园改扩建、增设托班等方式,解决大部分需求。同时还应该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盘活闲置的社区资源新建托育机构,实现就近入托。

“三孩”带来新挑战

  随着0—3岁婴幼儿照护工作成为“热词”,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呼吁,照护工作的专业性、标准化不能缺位,家庭内部的照护责任依然不能缺失。令人欣慰的是,多地已经开始积极的探索实践。

  在杭州市余杭塘路1号拱墅健康大厦10楼的国家儿童早期发展进家庭项目基地里,不少家长成了免费公益养育课堂的学生。在这里,专业的儿童保健专家耐心地科普如何吸引孩子注意力、如何锻炼孩子的思维等育婴常识,数十位家长正侧耳倾听。

  记者发现,这个精心布置的基地里,设置了儿童养育技能教学室、好妈妈营养教学厨房、亲子互动评估室等涉及儿童养育技能、心理保护等方面的课堂。“养育课堂为全区内的家长提供9次免费课程,课堂的教案均由省级专家审定。基地运行一年多来,深受新手妈妈们欢迎。”拱墅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郭巧珍说。

  在宁波市海曙区,目前已经成立20个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站,覆盖全区17个乡镇、街道,这些家门口的服务指导站,由经过培训、通过考试、持证上岗的家庭养育健康指导员,通过入户指导和小组活动的形式,为3岁以下婴幼儿及其家庭普及婴幼儿科学养育知识,以提高其养育照护技能。

  “其实,婴幼儿的照护服务从新生儿的访视就开始了,养育指导员和儿童保健医生做到管辖区域底数清,共同入户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儿保医生在日常体检中将连续两次养育风险筛查阳性的儿童告知社区养育指导员,由养育指导员在一周内进行家访并把访视情况反馈给儿保医生。这也意味着,现在的婴幼儿照护和原来的儿保的婴幼儿发育监测工作已经‘串珠成链’。”海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陈丽告诉记者。

  0—3岁这个年龄段是人生关键的窗口期。目前,全省在89家妇幼保健院建立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要求增挂托育指导科,重点培养、培训婴幼儿照护服务师资和托育机构从业人员。

  “‘三孩’政策发布后,毋庸置疑我们会面临新的挑战。”浙江省计生协会会长陈艳华认为,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是部署“三孩”配套支持措施中不可缺失的一环。我省要在现有的基础上,摸清底数、科学规划,在“十四五”期间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

  随着各地托育机构数量增长,机构的科学监管、照护标准的设置、专业人才的培养等议题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浙江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情况调研报告》提出:规范照护费用定价、行业专业标准;强化机构登记备案、质量监管评估标准;同时,建立和完善常态化监管、动态评估和处罚惩戒等制度和机制。

  在周坚红看来,0—3岁婴幼儿照护工作亟需建立常态化专项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及量化指标,同时做好分阶段实施规划。“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发现、解决照护服务日常问题。”

  蔡玉群则建议,应该在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设置相关专业,建立幼托机构人员准入机制及继续教育轮训机制,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要强化行业管理、明确行业规范。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也持相同观点:“多鼓励幼教人员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支持儿童保健人员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指导和服务,探索建立保育、幼教、儿童保健人员融合发展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

  “小”群体的明天,备受期待。


浙江日报 深读 00008 “二孩”“三孩”,谁来带 2021-11-05 浙江日报2021-11-0500009;浙江日报2021-11-0500015;浙江日报2021-11-0500019;浙江日报2021-11-0500017 2 2021年11月0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