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安”方可“心安”
林鲁伊 金丹
日前,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决定从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今年以来,省纪委省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题实践活动,将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劳资纠纷问题列入专项治理内容,有效化解了农民工“忧薪”事。据统计,专项治理开展以来,我省共处理建设领域劳资纠纷近6000件,为1.5万多名劳动者追发工资2亿多元。
作为经济大省,浙江企业“吸引”的农民工较多。薪水能否按时发放是农民工非常关心的事情。薪酬被拖欠,将对其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如果工人连这点“薪安”都没有,那么又何谈“心安”?
让农民工“薪安”进而“心安”,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我们看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打造“浙江安薪”智治平台,构建起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仙居县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拖欠工资“黑名单”制度,对各类欠薪失信企业或个人,实现“一处受罚、处处受限”;余姚市相关部门推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差异化缴存、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推动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从源头预防和化解欠薪问题。这说明,多个部门联动参与治理“欠薪”行动,不失为切实可行的好办法。
打击“欠薪”,关乎民生福祉。希望借助此次专项治理,在前期基础上对政策措施予以拾遗补缺。首先要做好对辖区各企业用工数量的摸底;其次与金融部门密切配合,掌握薪金数量与流向;再次做好工程等重点领域的联检、抽检、明察暗访等工作;最后要对相关监管人员和部门形成倒逼和问责机制,推动治理长效化。
眼下已经到了11月份。真诚希望“薪安”成为农民工年底最幸福的“心安”,也是万家灯火中最耀眼的一束,为幸福感和获得感增添最快乐的一笔。
【作者为杭州市萧山区纪检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