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数字法治系统整合33个重大应用
记者 钱祎
本报杭州11月4日讯 (记者 钱祎) 11月4日,记者从全省数字法治系统建设推进会上获悉,我省数字法治系统的239个应用已整合成33个重大应用,并逐一明确了牵头单位、协同单位,部分应用实现了省市县乡网格全贯通。
经前期探索实践,我省数字法治系统建设全面深化,思路越来越清晰、举措越来越务实、氛围越来越浓厚、成效越来越明显,特别是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体系、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三大体系”整体推进,“十大数字法治好应用”全面开花。其中,“反电诈”应用取得立案数、案损数双下降的成绩;“综合查一次”应用实现11个设区市全覆盖;经济犯罪治理跨部门数据融合计算平台应用上线运行,初步破解与央属在浙机构的数据融合共享问题。
在全省数字化改革的大场景下,数字法治建设将围绕“三贯通一推动”,聚焦重大问题,集中攻坚突破,加快全面贯通,争创最佳应用,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今年12月底前,我省将上线运行执行一件事、数字化执法监督、行政处罚办案等应用,迭代升级执法办案一体化、“跨域办案+”区域一体化、威慑警务、社区矫正、情指行一体化等应用。此外,各地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丰富数字法治定义内涵,迭代整体架构;加快推动数字法治重大应用贯通落地;构建完善理论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认真做好县以下“141”体系承接省市县“152”体系有关工作;切实抓好数据安全工作等,加快形成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重大标志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