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之下,老师也要“减负”
梁建伟
开学至今,随着“双减”政策的稳步推进,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得到了明显的减轻,成效显著。
截至9月中旬的数据显示,全省4765所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制学校均已开展课后服务。非寄宿制学校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共429.2万人,参与率达86.2%;非寄宿制学校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共31.2万人,参与率达88.3%。
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高比例数据,有可喜的一面,也有令人担忧的新问题,最令人关注的是教师群体的负担变重了。在浙江的一些学校,课后服务出现了学生全员参加的“盛况”,需要学校全体教师参与课后托管的管理,教师在校时间不得不延长。早上7点半到校,晚上6点半下班,成为很多老师的常态。初中教师更辛苦,一名初三班主任表示,自己每天早上7点到校,一周需要管理两次晚自修,晚上9点才能下班,在校时间长达14个小时。
中央出台“双减”政策,让中小学生实现轻负高质、快乐学习是应有之义。老师“增负”,虽然从短期看难以避免,但从可持续提升“双减”成效的角度看,还须从长计议、提前谋划。
应对的举措也是有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浙江一些学校积极响应,推出“双减”下关爱教师的举措,比如温州有学校已经出台教师弹性上下班章程,参与晚托服务的教师可积分兑换调休假,让他们有时间解决家务事。
然而,对“弹性上下班制”这一利好教师的举措,大部分学校目前还没有有力落实,今后能否成为“延时服务”的保障机制,切实减轻教师的工作负担,需要有关部门重点谋划。
对教师群体在校时间延长的现象,不能视而不见。“双减”之下,既要为学生减负,也须为老师减负,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