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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破产审判职能 助推产业优化转型

金华中院发挥破产审判“正效应”

高 屹 叶梦婷

  近年来,金华市新兴产业快速成长,传统企业转型压力大,企业破产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破产案件涉及多方利益主体,涉众广、情况杂、隐患多。金华法院立足破产审判职能,紧扣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攻坚两大工作主线,通过深化制度改革、联动多方力量,创新模式保护市场经济“源头活水”。2018年至今,金华全市法院共审结破产案件843件,核销金融债权265.178亿元,处置房屋面积约273.5万平方米,土地面积4470.32亩,安置职工10244人。

  不久前,浦江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批准破产管理人提交的浦江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金华首例涉工业企业预重整案件成功完成。目前,企业正在破产管理人的监督下按照批准的重整计划开展各项工作,困难企业得到重生,员工安心工作,债权人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维护。

  这得益于去年9月,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的《审理企业预重整案件工作指引》。《指引》以预重整程序为抓手,规范庭外重组与破产重整程序的衔接,准确识别债务人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性,提高重整效率,降低重整成本。截至目前,金华法院已成功促成金华市4家债务危机企业启动预重整程序。

  另外,金华法院还通过“执转破”发挥拯救功能,将畅通“执行不能”案件退出机制作为工作重点,大力推进“执转破”工作实体化运行,发挥“执转破”工作对清理“僵尸企业”的作用,建立畅通有序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2018年至今,金华法院执行部门移送破产案件869件,破产业务庭受理714件,涉及执行案件7000余件,化解债务总额390余亿元。

  立足审判职能,金华法院还结合地域特色或企业特征,在原有破产清算模式基础上积极进行有益探索。婺城法院优化破产程序,在清理低效企业、激活落后产能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推动“问题楼盘”重获新生。金东法院探索破产“曹宅模式”,建立“基层乡镇+法院”直接联动关系,高效整合工业园区资源,助推工业园区治理。浦江法院发布《浦江县人民法院破产审判白皮书》,围绕打通破产财产处置绿色通道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助力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到企业设立经营相关的各个部门和相关事务。金华法院在成立企业破产府院处置工作小组和府院联席机制的基础上,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与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华市税务局、金华市资规局联合出台《关于企业破产相关登记的操作规范》《企业破产程序中有关税收问题的会议纪要》《金华市区工矿仓储用地流转处置实施细则》等操作性文件,解决破产程序中存在的机制性障碍。

  “近年来,金华法院紧紧依靠党委政府,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不断提升破产案件处置质效,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目前,多个重大破产项目都在稳步推进过程中。”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黄玉强说。


浙江日报 专版 00013 金华中院发挥破产审判“正效应” 2021-10-26 浙江日报2021-10-2600015 2 2021年10月2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