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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委关于
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上接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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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委关于

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0日至12月20日,中央第四巡视组对浙江省开展了常规巡视,同时将宁波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纳入巡视监督范围,对宁波市有关情况进行了了解。2021年2月6日,中央第四巡视组向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到真重视

  市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切实做到立行立改、真纠真改、彻查彻改。

  (一)对标对表、勇担使命。巡视整改是检验政治立场、考验政治担当的“试金石”,是必须无条件落实的政治任务、必须考出高分的“政治答卷”。市委明确提出,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巡视整改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真正使巡视整改的过程成为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过程,成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过程。要深刻领会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践要求,精准把握宁波在全国全省大局中的方位定位,坚决扛起锻造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建好示范区、当好模范生、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历史使命,以巡视整改开路,努力干出全域争先、全面争先、全员争先的好业绩。

  (二)谋实方案、周密部署。中央第四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2月7日市委书记主持召开市委专题会通报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第一时间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其后又3次组织逐项逐条、逐句逐字修改完善市委整改工作方案和工作清单。2月19日,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市委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2月27日,市委常委会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对照中央巡视反馈问题,严肃开展党性剖析,认真制定整改措施。3月1日,市委召开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对我市巡视整改工作作了全面动员部署。通过深入、系统、周密的研究部署,推动全市上下统一思想、统一步调、统一行动抓好巡视整改。

  (三)以上率下、督促落实。市委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推进小组,下设巡视整改工作专班,构建“块统”与“条抓”紧密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市委书记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巡视整改工作负首责、负总责,亲自研究方案、部署推动、督促检查、严格把关,并于4月16日、8月30日、9月22日先后3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专题会,听取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巡视整改工作专班组织专项督查,对重点牵头部门、区县(市)和难点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召开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专题会,并印发《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障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的通知》,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为巡视整改保驾护航。

  二、突出标本兼治,切实做到真整改

  市委对照中央巡视反馈问题和省委“七张问题清单”、省党风廉政办检查反馈问题,梳理开列六大类60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落实14项,需长期整改37项,尚未整改到位9项,整改落实率85%。中央巡视移交信访初件已全部处置到位。

  (一)全面系统抓整改。分别研究制定“六大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突出争先创优进位的导向,提出要交出以整改促发展的“七张高分答卷”,即交出唱好杭甬“双城记”、锻造港口硬核力量、构筑新材料科创高地、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浙江自贸区宁波片区、整体提升城乡品质、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地等七张高分答卷,并逐个明确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任务,指定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将省委“七张问题清单”、省党风廉政办检查反馈问题一并纳入整改范围,做到同步整改、全面整改,防止整改工作碎片化、“两张皮”。深入查找梳理制度规则的漏洞,深刻检视剖析干部思想、理念、作风的偏差,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紧密结合起来,坚决清除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防止同类问题今后重复多次出现。

  (二)上下联动抓整改。市直各单位根据市委整改方案明确的60个具体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责任,倒排时间节点,全力抓好整改。省委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下发后,市委又梳理确定了22项涉及宁波的问题以及21项需要全省各地市配合整改的问题,纳入市委整改范围同步推进落实。各区县(市)党委坚持将省委、市委整改方案融合贯彻、一体实施,结合实际形成本地整改方案,研究提出需要属地整改的点上问题、一并整改的同类问题、举一反三的重点问题,逐项明确整改工作“四张清单”,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从严从速抓整改。明确到2021年4月中旬,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完成初步整改,同步推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工作全面展开;到2021年12月中旬,具体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举一反三取得成效,建章立制基本完成,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到2022年5月中旬,巡视反馈的各项问题整改和举一反三工作全面完成,常态长效机制健全完善,漏洞短板基本补齐等3个时间节点。把整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建立整改责任单位每月清单式上报进展情况、每季度书面上报进度情况制度,实现对整改工作全过程、全链条、全周期的监督检查。对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的,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坚决查处、严肃追责。

  (四)整体智治抓整改。结合全省正在推进的数字化改革,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综合应用系统,开发上线“监督整改”模块,形成“立项、整改、验收、销号”工作闭环,用数据链条贯通整改工作链条,力求整改工作全局“一屏掌控”、执行“一贯到底”、监督“一览无余”。对60个问题实行红、黄、蓝、绿“四色”管理,确保每一个问题整改到位。

  三、坚持“四个融入”,切实做到真落实

  市委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窗口”意识、“窗口”标准、“窗口”担当,着力抓好“六大能力提升行动”,确保交出以整改促发展的“七张高分答卷”。

  (一)提升政治建设能力。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宁波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每当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市委常委会都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细化落实清单、谋划政策项目、编列具体工作、明确保障重点,建立健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再回顾再推进”机制。今年以来,组织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5次、市委常委会集体学习52次。全面推动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制度,发挥“学习强国”等平台作用,创新开展“周二夜学”,升级“甬习云课堂”,发动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温故知新学、结合实践学。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一周年和给横坎头村党员重要回信三周年主题宣传,健全理论普及工作体系,深入实施铸魂工程、溯源工程、走心工程。二是持续抓好中央决策、省委部署落地见效。建立杭州、宁波两市沟通衔接工作四大机制,实施《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宁波行动方案》,落实两市合作框架协议2021年任务清单,印发《2021年大都市区建设工作要点》和甬绍、甬台一体化合作先行区建设方案,形成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课题研究报告。加快锻造港口硬核力量,将世界一流强港建设内容作为专篇纳入《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世界一流强港“1+5”系列行动方案计划,发布《宁波港航服务业补短板攻坚行动方案》,建立港产城文融合发展联席会议机制。构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长效机制,完成“八八战略”与“重要窗口”研究·宁波卷专题研究,研究编制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系统“八八战略”任务树。三是高站位谋划推进宁波建设发展。创新建立争先进位绩效考评机制和问题及时主动发现、有效解决闭环机制,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推动宁波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深刻领会中央设立计划单列市战略意图,完成新形势下发挥计划单列市体制优势更好服务全局发展战略专项课题研究,梳理形成发挥计划单列体制优势任务清单,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利用特殊政策资源优势深化改革,编制形成高水平建设宁波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制定实施高质量建设浙江自贸区宁波片区方案和支持政策意见、新型国际能源贸易中心建设方案,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完善新闻发布工作机制,打造新媒体传播矩阵。配强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加强思政理论课教学团队建设,打造一批名师工作室。

  (二)提升高质量发展能力。一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拓宽外贸产品出口转内销渠道,发布《关于鼓励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促进内外贸一体化的若干意见(试行)》,推动宁波保税区争取跨境易货贸易试点,搭建跨境易货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出台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升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政策扶持力度和信保支持力度。1至8月,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7635.5亿元,同比增长23.8%。积极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制定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促进消费十件实事及分阶段工作任务清单。研究制定《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形成《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推进浙台经贸合作区、浙江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整合,象山亚帆中心建成投用,滨海智造产业园一期等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大力培育“大优强”龙头企业,印发实施《关于加快培育制造业百强企业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企业“四上”行动方案》,推动“凤凰行动”宁波计划2.0版,迭代升级企业码平台,建立“在线服务+专线服务”机制。二是全面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制定实施《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波市深化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行动计划》,编制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和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工业互联网等专项规划,提出“一业一策”个性化政策。制定打造单项冠军之城行动年度目标计划,建立冠军企业培育库,完善单项冠军企业培育管理办法。推进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印发实施《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全域产业治理的指导意见》《宁波市工业集聚区专项规划》,部署开展“两低”主体整治提升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低散乱整治提升2300家、低效企业整治提升775家。三是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编制形成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提质扩量行动计划,重点打造10个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印发《2021年5G+工业互联网试点工作方案》,加快国家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等重大创新载体建设,实施汽配、绿色石化、纺织服装、家电等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1至8月,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上制造业实现增加值377.8亿元,同比增长24.2%。四是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工程。制定实施《关于推进宁波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提升高新区“一区多园”发展能级的实施方案》和2021年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融合改革,修订《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增设青年科技创新奖,建立科技奖励提名制度,3282家甬企入选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发展规划》正式发布,甬江实验室挂牌运行。制定实施新材料、关键核心基础件、工业互联网三大科创高地建设行动方案,全面梳理我市产业链“卡脖子”技术,编制发布2021年重大科技攻关任务项目指南和第一批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开展百场龙头企业对接活动。五是压实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深入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加强海洋污染防治,编制形成《宁波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印发《宁波市主要入海河流、溪闸氮磷浓度控制计划(2021—2022年)》,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实施入海污染源排口排查整治与象山港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完成全市1091个入海排口排查并建立排口信息数据库。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和“铁腕治渣”专项整治。全面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部署实施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现各类生态环境问题15644个,已完成整改7050个。

  (三)提升市域治理能力。一是完善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建立数据共享供需协调机制,加快全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开发集成门户和任务管理工作台,开设市统一任务数据仓,梳理掌握全市各部门各系统的数据资源状况。出台《宁波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应用管理导则》,加强应用支撑体系建设,明确建设要求、服务内容和安全运维等标准。加快推进“一件事”政务服务,“浙里办”宁波频道和数字化改革综合集成门户系统上线运行,身后“一件事”系统完成多部门操作模块和数据协同,“新宁波人”一件事应用场景上线,民政、税务等系统相关数据实现共享。二是简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全面实现从赋码到取得施工许可证5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30天内完成,我市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最多20个工作日”改革试点项目数量居全省首位。加快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施工许可阶段5个事项合并审批,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等事项合并办理,实现能源审批事项100%即办。印发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转为一般中介服务和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71个事项修订办事指南,市、县两级取消消防设计审查事项。印发《宁波市政务服务难办事项代理制实施办法(试行)》,将代理范围由企业投资项目扩大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三是营造公平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制定“三品一车一网”、培训机构关门跑路、服务行业预付卡专项整改方案,部署开展教育培训、单用途预付卡等领域“百日攻坚执法”行动,市场监管与教育、商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145次。启动“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开展放心消费单位、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放心工厂、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创建,建立短期高频集中投诉事项预警推送机制,签订加强消费纠纷诉源治理完善司法确认程序合作框架协议。

  (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一是补齐疫情防控短板弱项。充实市境外疫情输入防控专班,建立每周专项联席会议制度,签署《口岸公共卫生安全合作机制备忘录》,健全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通报、口岸输入性传染病疫情协同应急处置等机制。制定“净海”行动海上查缉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签订全国首个“边检6+4警务合作框架”。建立境外疫情数据共享协调联络制度,加快推进多要素集成、多模块一体的海域精密智控系统建设,归集境外疫情防控数据。制定《宁波港域突发新冠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开发上线船员换班申报系统和海港疫情防控数字化管控平台,做好全市海港口岸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开展宁波海港口岸防疫工作专项检查,落实航运企业防疫主体责任,强化境外港口作业期间防疫管控。二是积极防范涉渔涉船安全风险。制定《宁波市防范渔船和入海运输内河船碰撞的指导意见》,开展“东海雷霆”海上联合巡航行动,持续组织“铁拳”行动、“渔政亮剑2021”专项执法和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完善涉海涉渔“遏重大”领导组织体系。组织渔业安全生产大教育大培训大警示大演练活动,强化船东(船长)主体责任落实,依托“智慧渔港”管理平台24小时监控渔船及港口动态。截至9月27日,防台期间全市累计撤离或转移渔船3601艘次、船员18717人次。三是加强危化品安全风险管控。持续推进危化品领域“遏重大”整治攻坚行动,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机制,实施危化品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全覆盖。部署开展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行动,推进危化领域“遏重大”专项整治和风险普查,普查审核完成率达100%。推动危化品企业进区入园,建立“一园一策”。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累计培训主要负责人、安管员和从业人员29545人。全面推广应用危化品道路运输信息管理系统,开发上线危化品全链条风险智能管控和在途预警、洗消一件事等应用场景。

  (五)提升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能力。一是加强市级领导班子建设。制定市委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21项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调查研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征求意见等制度,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并推动落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重点调研课题和重大项目分工方案,认真落实“深化拓展三服务、凝心聚力十四五”2021年行动方案,统筹抓好党政部门、社科机构、党校、高校、科研院所等智库协调发展,建立健全智库研究运行机制,高水平推进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等一批重点课题研究。市人大常委会针对10项制度建设任务成立10个工作专班,印发《宁波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订)》等9项法规制度。市政府制定高质量发展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出台《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则》,扎实推进数字政府系统建设。市政协制定实施《关于市政协领导班子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完成推进美丽大花园建设努力打造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等民主监督。二是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召开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总结“十三五”时期党建工作经验成效,研究谋划“十四五”时期思路举措,印发实施《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制定《关于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责任分工方案》,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组织领导、推进落实、考核评估等机制。部署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党建“五大提升行动”,推动市属各集团公司修订企业党委议事规则,健全党委前置审议事项机制,实施党委书记议题审阅把关制度,制定党委会前置审议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并纳入企业领导班子综合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三是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大排查,建立年初提醒、年中督办、年底报告、换届报备等机制,督促全市基层党组织及时开展换届工作。加强小微企业党组织建设,实施小微企业党员发展“红苗计划”和“党员回归计划”,全面开展集中抓组建专项行动,以三星级以下两新党组织为重点开展流动党员大排查、组织关系大清理,重点排查整转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作用不够等运行不规范党组织。四是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大力选拔使用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健全“两个担当”良性互动机制,完善干部大监督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选人用人检查,进一步完善“凡提四必”审核把关流程。

  (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能力。一是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市委印发《关于纵深推进清廉宁波建设的意见》,明确清廉宁波建设的具体举措。注重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巡视反馈涉及的市级班子成员及2018年以来14名区县(市)班子成员党纪政务处分原始材料逐一检查核实,部署开展纪检监察建议运用情况专项检查,制定《市纪委市监委重要问题线索和案件跟踪督办工作办法(试行)》。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健全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和线索通报移送工作机制,在全市开展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对超过1年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和立案件进行督办。层层传导压力,建立深化拓展规范廉政谈话、提升谈话质效相关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关于2020年度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通报》,督促抓好问题整改。研究分析公款吃喝新表现、新形态,常态开展正风肃纪明察暗访,对2个部门党组主体责任落得不实和3起违纪问题作出处理。深入整治“四风”顽疾,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问题切实做好2021年为基层减负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落实2021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建立“办文指数”评价机制、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管理办法,落实文件配额管控、“4+5”联席会议月度统筹等制度。二是突出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制定年度政治监督任务清单,建立强化对“六稳”“六保”等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有效监督的工作举措。健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相关制度,建立监督贯通协作机制。部署开展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和专项检查,对近三年来相关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发现问题190个,落实整改措施229项,问责处理31人,全面排查整改我市土地征收涉及农民住房5年以上未安置项目,推进《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征迁条例(修订)》立法和《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操作指引》制定工作。健全长效监督和风险防范机制,部署开展全市领导干部及其家属遵守“禁业范围”情况专项检查,常态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机制。三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制定《市纪委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举办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持续深化“强素质、提能力、塑形象”专题教育活动。调研形成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构建设方案,积极推进智慧纪检平台三期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出台《宁波市交叉巡察实施办法》,修改《市委巡察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质效。制定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发展运用好“枫桥经验+后陈经验”推动基层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压实基层纪检组织监督责任。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的部署要求,高质量高效率抓好巡视整改任务的落实,确保交出巡视整改的高分报表。一是对标查验第二阶段整改任务。采取逐个对标对表、逐项审查验收、现场抽查核查等方式,对应于12月中旬前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和相关措施进行检查验收。系统盘点全市第二阶段整改情况,针对进展相对滞后、成效不够明显的项目和措施进行跟踪督办,坚决杜绝整改不快、整改不力、整改不实问题。二是严格落实整改方案各项措施。坚持月进展、季总结盘点机制,全面应用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综合应用系统“监督整改”模块,全过程、全链条、全周期跟踪掌握整改进展,及时破除难点堵点。全面落实省委整改方案,同步推进省委整改方案涉我市问题整改,做到不漏一项、不慢一拍。三是压紧压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组织开展巡视整改专项督查,跟踪督办重点难点问题。发挥纪检监察机构政治监督作用,将巡视反馈整改情况作为市委巡察和日常监督重点,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坚决查纠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12388,邮政信箱: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宁波市纪委信访室,邮编:315066;电子邮箱:jbxx@dflz.gov.cn。

  中共宁波市委

  2021年10月22日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8 中共宁波市委关于
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1-10-23 浙江日报2021-10-2300004;浙江日报2021-10-2300005 2 2021年10月23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