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条”破解基层监督难
郑丽华 童 凯
近期,平湖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2名工作人员因挪用公款购买理财产品受到了严肃查处。从市委巡察发现问题到市纪委市监委纪检监察室提前介入,案件的快查快办,归功于平湖市探索构建的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融合机制,四项监督“攥指成拳”,也进一步彰显了巡察威慑力。
据悉,为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着力破解基层监督存在的“信息沟通不充分”“责任边界不清晰”“统筹衔接不紧密”等问题,平湖市积极探索,在前期实践基础上,以巡察工作为切入点,紧扣巡前、巡中、巡后3个环节,制定出台了《平湖市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融合“十二条”意见》。
巡前,紧扣四大要素,确保贯通有力。坚持“一体化”理念,牢牢抓住监督信息、监督对象、监督重点以及力量调度等要素,实现统筹谋划、资源共享。通过向市纪委市监委等单位重点征询工作建议、提供《巡前监督信息通报清单》、市纪委市监委集体会商研判提供关注重点、纪检监察干部与巡察干部双向流通等方式,破解以往“背对背”工作带来的重复监督等问题。
巡中,明确四大环节,确保贯通有序。市纪委市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视情列席巡察组组务会议,市纪委市监委等单位在调阅资料、查询信息、询问知情人等方面予以协助,邀请市纪委市监委分管领导对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会商研判,以及市纪委市监委成立专班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快查快办等,确保巡纪深度联动,释放“双剑合璧”的倍增效应。
巡后,建立四大机制,确保贯通有效。突出结果导向,探索建立方案报告“三方会审”机制、重点问题“挂牌督办”机制、派驻机构“监督清单”机制、巡察整改质效评估机制。在市委第十轮巡察中,平湖市纪委市监委对发现的惠民利农政策兑现不够及时、债务长期挂账等8个重点问题进行了挂牌督办,推动查处了2名村干部违纪案件,向基层释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