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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9版:专刊

化解纠纷在庭外

蒋 君 高 骏 祝 欢

  “谢谢法官,谢谢调解员,真没想到,我们没起诉,没缴诉讼费,就拿到了材料款!”日前,江山市人民法院石门法庭里,5名供货商难掩激动之情,连连向承办法官道谢。

  因拖欠3.8万余元材料款,毛某被供货商孙某诉至石门法庭。法庭将纠纷分流至石门镇矛调中心“诉调对接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毛某称因未收到项目施工单位支付的工程款,虽有心偿还但无力支付。同时,他还透露,该工程项目尚欠另5名供货商材料款,这些供货商也一直在催款。

  为将诉源治理落到实处,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外,承办法官和调解员召集施工单位、供应商、毛某等十余人,通过现场查看施工情况和多次协商,最终形成还款方案:由施工单位直接将材料款现场支付给各供应商。

  近年来,江山市人民法院以“网格+法院”为平台,提出打造“一庭三中心”的改革思路,以石门法庭为试点,将人民法庭与乡镇矛调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心一体谋划、一体筹建、一站合署,法院全程跟进,指导服务,努力让当事人的纠纷以最简便的程序得到彻底解决。

  截至8月底,江山市人民法院派驻的贺村、石门、峡口3个法庭共新收民商事案件1746件,其中石门法庭诉前纠纷化解率达117%,成功架设起“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多元分层递进解纷新体系,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浙江日报 专刊 00019 化解纠纷在庭外 2021-09-23 浙江日报2021-09-2300005 2 2021年09月2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