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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理论周刊

推进特殊群体共享发展的机制与对策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中央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使命,“率先推动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成为浙江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

  共同富裕具有整体性、共享性、开放性、多维性等特点,实现共同富裕的必要条件之一,是要矫正先天环境造成的劣势地位以及消除制度性因素导致的机会不均等,让事实上的社会特殊群体享受社会进步带来的福祉。在此基础上的共同富裕,才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才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才能为国内国际提供统筹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制度样本。

  一、推进特殊群体共享发展中存在的短板

  特殊群体分为生理性特殊群体和社会性特殊群体。前者是由生理方面因素导致的,如年老、患病、残疾等;后者是社会原因造成的,如体力劳动者的代表群体——农民工、相对贫困的农民等。浙江在经济总量、市场活跃度、均衡发展等方面均走在全国前列,这是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优势。但在推进特殊群体共享发展成果方面浙江仍存在短板:一是区域发展差距、收入差距仍较大。省内不同地区居民的经济富裕程度有明显差别。全省11个设区市中,2020年人均GDP最高的是杭州市,是丽水市的2.2倍。二是社会保障的滞后及非均等。目前的社保体系对新就业形态就业群体和灵活就业群体覆盖不足,农村地区的养老服务较为滞后,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仍停留在传统层面,仅满足最低层次的生活保障,福利保障资源的分配还存在城乡之间、群体之间的不均等、不公平等。三是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的非均衡。不同地区居民在享有公共服务资源上存在优与劣、强与弱的获得感差距。

  二、推进特殊群体共享发展的路径与机制

  完善收入分配,为特殊群体提供共享发展机制。提供就业及增收机会的共享,夯实初次分配的基础作用。产业带动就业是根本。完善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的激励机制和制度设计,督促形成地区对口支援机制、分层分类帮扶机制、常态化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促进山区县、海岛县等的产业发展。引导各地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现有条件,走差异化、特色化的产业道路。创新增收模式是补充。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体制机制,培育建立碳市场,引导开发乡村碳汇产品,促进碳中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乡村特殊群体的增收结合。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强化以处分权能为重点的土地经营权权能,完善股权权能,完善交易组织体系,促进农民增收。深化改革,提升二、三次分配的调节作用。促进市场主体的高质量发展,为二、三次分配提供物质基础。切实完善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的政策与制度;做大做强现代企业制度型市场主体,优化企业群体结构;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促进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从“股东至上”向兼顾员工利益和社会责任转变。完善二、三次分配领域的相关制度和政策,强化收入调节。积极配合、主动争取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完善税收等专项领域的政策。完善慈善的激励机制,加快制定浙江省税前抵扣操作细则和操作指引;进一步培育捐赠意识和公益慈善文化,优化完善慈善信托与慈善捐赠的互补关系;完善慈善组织的培育机制和行为监管机制等,从而强化慈善的再分配功能,推动社会创新,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在第三次分配过程中的平台和整合功能。

  完善社会保障,为特殊群体提供长效支持机制。缩小城乡、群体、行业间的基本保障水平差距。进一步加大投入,切实提升基本保障水平,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为切入点,缩小城乡间、群体间的待遇差距。扩展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完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保障机制,对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领域相关劳动用工、就业服务、权益保障等作出明确规定,缩小行业间的待遇差距。逐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建立有效机制,稳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省级统筹,进一步建立统一的待遇规则、高效的运行机制,优化特殊群体的基本保障。丰富社会保障功能。引导社会保障由单维的物质兜底向多维的高水平保障转变。进一步整合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力量,更加重视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的补充保障作用,为多维保障提供基础。通过开展技能培训等方式,提高特殊群体的就业能力,帮助他们提升劳动技能和收入水平。

  优化公共服务,为特殊群体能力提升提供共享机制。建立衡量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标准体系。结合各项基本社会服务具体特点,设立人均财政支出基线标准,保证地方政府基本社会服务的“底线均等”。从服务投入与产出等多个维度,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综合指标体系,动态监测公共服务均等化调整情况。在维护基本社会服务横向公平性的同时,激励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提供更高水平的差异化帮扶与服务项目。推动公共服务的均衡供给。实施一系列城乡公共服务融合发展工程,大力提升落后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制度一体化设计,加强不同区域之间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优化公共服务资源的区域群体间分配,真正惠及特殊群体,保障其能力提升。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亟须补齐省内相对落后地区的基础教育短板,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通过教育提升人力资本。

  总之,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做好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各方面工作,更加注重向农村、山区、基层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困难群体倾斜。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导向,补齐民生短板、兜住民生底线,为特殊群体增收提供民生保障。

  【作者分别为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省政协常委、省统战智库工委办执行主任、教授】


浙江日报 理论周刊 00006 推进特殊群体共享发展的机制与对策 2021-08-30 浙江日报2021-08-3000013 2 2021年08月3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