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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金专刊

安吉发出全国首张《森林资源保护督促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之规定,责令你在裁定生效之日起60日内依法完成生态修复补植,培育成活率达85%以上……”近日,安吉县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内,法官向被申请人孙某某宣读了《森林资源保护督促令》。

  该督促令由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资规局”)申请,协同安吉县人民检察院共同见证。孙某某为未履行行政处罚相关义务,但又尚未触犯刑律的破坏生态行为人,该县法院以司法强制力督促其限时偿还“生态债”。该县资规局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队长黄云峰介绍,被申请人孙某某因毁林种茶破坏生态资源成为全国首个《森林资源保护督促令》“接令者”。

  据悉,2020年10月期间,孙某某为消除林木对茶叶生长及生产的影响,擅自使用电钻对茶园里的松树进行打眼并灌注草甘膦农药,导致林木枯死。经现场勘查,孙某某的行为共造成8株松树被毁坏。

  尽管孙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但他一直未履行补植义务。

  为此,该县资规局积极对接法院、检察院,努力寻求解决通道。并在近日联合该县法院、检察院出台《关于森林资源保护督促令实施办法》,明确在该县资规局对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被责令的相关义务若未履行到位,法院可依申请或依职权,对符合条件的森林资源损害主体作出责令其限时履行相关义务的司法强制命令。未按《督促令》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还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作出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孙某某当庭接受督促令,并答应完成生态修复补植。

  安吉县合力破解行政执法执行难问题,守护绿水青山,对安吉建立生态环境长效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章婧 沈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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