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1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审议,现决定予以批准,由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审议,现决定予以批准,由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