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
全域推广“E讼服务”
记者 何伊伲 通讯员 陈倩琳 陈思维
本报讯 (记者 何伊伲 通讯员 陈倩琳 陈思维) 近日,受台风影响,通往舟山普陀六横岛的船班停航,但一场连接多地的庭审并未受影响,法官梅鹏在舟山本岛,两位当事人均在舟山市外,而陪审员和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则在六横法庭的现场。这正是得益于舟山市人民法院“E讼服务”的推广应用。
舟山市人民法院今年6月以来,以岱山和嵊泗两县为试点,开展“E讼服务”全域推广。舟山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何劲松介绍,“E讼服务”指的是,当事人可以向承办法官提出申请,到就近的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三级矛调中心或乡镇街道司法所等,通过视频或者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参加异地庭审、在线调解、跨域立案等。截至目前,全市已全面推开“E讼服务”,其中试点地区已为各类诉讼群体提供“E讼服务”70余件次,为当事人节省诉讼时长2500余小时。
何劲松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拓展“E讼服务”的应用场景,稳步推动“E讼服务”逐步向乡镇街道、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以及各级矛调中心、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