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好“安薪伞” 同建“共富路”
余 丽 徐 迟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浙江肩负的重大政治使命。
近日,《浙江省人社领域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提出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实施“浙江安薪”工程,纵深推进“浙江无欠薪”行动。
近年来,我省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已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了“无欠薪”县(市、区)在省域范围的全覆盖。在国务院对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中,连续三年名列前茅。
未来,针对共同富裕对根治欠薪工作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我省将继续强化数字引领,重塑体制机制,优化评价体系,整体推进欠薪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用“无欠薪”守护共同富裕之路。
实施“浙江安薪”智治工程
目前,浙江正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集成欠薪联合预警、工资支付监管、劳动纠纷处置、欠薪信用监管四大功能,构建“浙江安薪”平台。推进平台综合应用,加快实现欠薪问题精密智控,努力建成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无欠薪”标志性成果。
依托平台提升欠薪预警精准度。及时、完整、准确归集市场主体水电税费、社保缴纳、劳动用工、司法诉讼等基础信息数据,建立与欠薪风险的关联,实时精准监测预警企业欠薪风险。加快工程建设领域有关项目审批、资金落实、施工许可、用工实名、工资支付,以及制造业、新业态等其他行业企业涉薪数据的归集共享,实时接入平台。建立相关指标数据的评价模型,实时发布“浙江安薪指数”。
依托平台提升工资监管覆盖面。构建规范化、动态化、可视化的省、市两级建筑工人管理服务系统。连接“浙江安薪”平台和建筑工人管理服务系统,全量接入各地在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实现工资监管在工程建设领域全覆盖。推广平台工资监管功能应用,实现电子劳动合同、用工实名考勤、工资在线确认和支付等功能。延伸工资监管数据在就业服务、技能培训、惠企助企等政策制度中的深度应用。
依托平台提升劳动纠纷治理能力。在平台服务端集成开发“浙江安薪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面对接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基层治理“四平台”等,实现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欠薪线索件等全量接入平台。严格落实劳动纠纷化解申请“一窗受理、分类流转”“一地投诉、全省联动”机制,实现劳动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完善劳动纠纷案件线上办理流程,开发文书制作、电子签名签章等功能,实现所有案件线上流转和规范办理。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对突发性、群体性劳动纠纷事件进行综合调度和联动处置。
依托平台提升信用监管效能。优化平台信用管理模块,推进办事事项信用协同等,打造信用查询、信用修复、“红黑名单”、分类监管等线上应用生态。提升对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的信用监管能力,依法强化失信约束管理,引导企业依法用工、劳动者理性维权。
重塑欠薪治理体制机制
在实施“浙江安薪”智治工程的基础上,推动多元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协同治理、综合治理,实现从数字赋能到欠薪治理体制机制的重塑。
健全多元治理机制。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职工主动参与、司法联动惩处的欠薪治理体系。建立政府和法院工资纠纷诉源治理、共解纷争、优先执行的治理体制。研究探索信托、银行、保险等金融业参与欠薪治理的金融服务体制。依托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重大改革,整合相关部门与基层调解力量,统筹调处、就地化解工资纠纷。推动将辖区工资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纳入基层治理“四平台”重要内容。
完善源头治理机制。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对建设领域工程发承包(招投标)、合同履约、施工、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的全过程监管,定期清理整顿市场秩序,推进建筑市场的统一开放和规范管理。强化对铁路、能源、环保、电力、石化等行业工程以及其他重点工程项目的市场秩序、质量安全、过程结算、人工费支付的监管,补齐工程建设全领域闭环监管短板。加强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用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等关键性源头治理措施的精细化、流程化、标准化管理。指导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含工程总承包单位及其牵头人)规范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设立劳资专管员、开立工资专用账户、代发农民工工资等源头治理制度。创新投资周期短、投资金额500万元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的欠薪源头治理措施。
强化依法治理机制。制定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配套政策,明确职责分工,依法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依法依规对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行为实行信用管理。依法公示重大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限制和惩戒欠薪失信行为。
构建协同治理机制。按同级移送、统一效能、权责一致原则,健全建设领域涉及欠薪相关行政违法案件双移送机制,实时相互移送属地监管部门,联动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完善建设领域欠薪问题的案件督办、实地倒查以及信息通报等工作协同机制。健全清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与解决企业欠薪问题的挂钩联系机制。建立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调查处理、涉嫌恶意转移资产欠薪企业快速移交司法机关强制执行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指导、监管和考核。建立部门联动集中打击机制,每年定期开展集中接访、集中打击、集中执行一批欠薪案件。
创新综合治理机制。运用数字化手段优化企业自查、现场检查、“飞行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拓宽监管范围,提高检查质量。坚持包容审慎原则,在新业态、家庭室内装修等领域试点实施劳动保障信用监管。统筹政府各类惠企、扶持政策,完善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将遵法守法、规范用工、诚实守信企业纳入优先或倾斜支持范围。
优化“无欠薪”评价体系
从2021年起,对“浙江无欠薪”行动的考核由“无欠薪”县(市、区)建设考核转为动态管理和常态复核,推动各地欠薪治理常态化、法治化、数字化。
实施“无欠薪”动态管理。将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平安浙江考核、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有关政策制度、根治欠薪线索平台线索件办理、欠薪案件查处力度、重大欠薪案件实地倒查督办结果以及其他日常根治欠薪工作情况,列入“浙江安薪”平台数字化动态管理台账,适时晾晒各地欠薪治理工作。
开展“无欠薪”常态复核。优化“无欠薪”建设评价指标,合理调整指标评分权重,作为各地“无欠薪”建设常态复核标准。省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按不低于20%的比例,从“无欠薪”建设达标县(市、区)中随机抽取复核对象,开展常态复核。常态复核以动态管理台账和“浙江安薪指数”为基础数据,采取数字化复核和实地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无欠薪”县(市、区)复核结果情况建议,经省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省政府审定并公布。
落实奖惩措施。对动态管理中发现存在重大欠薪风险隐患的地区,采取责令整改、专项督导、约谈政府负责人、通报批评、建议追责问责等方式,督促限时整改。对常态复核结果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启动退出机制并予以全省通报。对保持根治欠薪工作常态长效以及复核达标的地区,在“浙江安薪”平台、省级媒体上进行公告,继续与各市促进就业资金转移支付等挂钩;对敢于担当、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建议当地党委政府在绩效分配、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倾斜。
根治欠薪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持续擦亮“浙江无欠薪”品牌,为劳动者撑好“安薪伞”,我省将全力保障劳动者在未来共享共同富裕成果!
(本版图片由省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