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能抵押贷款
德清试水乡村“按揭建房”
记者 方臻子 共享联盟德清站 王力中
本报讯 (记者 方臻子 共享联盟德清站 王力中) 7月14日,德清县举行首批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启动仪式,家住莫干山镇后坞村的邵文娜等12户农户及业主代表,得到了县农商银行、湖商村镇银行共计750万元的授信。
这是德清县在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下,健全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后启动的新一批抵押贷款。不久前,德清出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宅基地使用权(农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指导意见》,允许一定条件下流转、抵押宅基地使用权,允许“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三种方式抵押,主要面向农民和已经流转开办民宿等业务的工商企业。
其中,德清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单一”(裸地)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农民只要依法取得宅基地还未建房,就可以在有部分自有资金的情况下,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利率比常规贷款下浮20%。这项创新贷款被命名为“宅小贷”,相当于乡村版的按揭建房。
德清县下渚湖街道上扬村村民王毅立获得宅基地建房指标后,因资金不足建不起房。“得知县农商行新开设了宅基地使用抵押贷款这个业务后,我试着跑到银行,不到一天工夫,申请就下来了,30万元的贷款当天就进了我的账户。”
近年来,德清县成为全国人大授权的33个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地区之一。2020年12月,该县在全省率先召开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动员大会,颁发了全国首批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登记证,保障了农户宅基地资格权。
“宅基地由于流通受限,一直抵押不畅,导致有些农民需要资金时缺少融资途径。”德清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专班副班长陈玉杰表示,此次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就是要打通这个环节,顺畅抵押贷款的运作机制,在政府做好制度设计与规范、金融部门做好风险防范的前提下,让农民愿意贷、银行敢放贷,帮助广大农民实现安居、宜居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