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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分公司拥有对温州市霓虹广告公司的不良债权及其从权利。截至2021年2月28日,温州市霓虹广告公司债权本金为1050万元、利息为303.97万元,本息合计为1353.97万元(债权实际金额以生效的法律文书计算出的金额及法院认定的金额为准)。本户债权担保形式为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由温州市鹿城东瓯卷帘制造公司名下位于温州市鹿城区黎明工业区花源路12号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1059.29平方米、建筑面积1350.13平方米)提供最高额为1300万元的抵押担保;由温州市鹿城东瓯卷帘制造公司、徐建康、李麟光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由温州瑞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借款本金73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具备付款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6713 传真:(0571)878367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林女士(0571)8783675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1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