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支持山区26县水利建设
记者 金梁 通讯员 徐鹤群
本报讯 (记者 金梁 通讯员 徐鹤群) 近日,省水利厅正式出台《关于支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着力支持淳安等山区26县水利建设,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水利保障。
山区26县,是浙江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意见》指出,在《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强规划引领,编制好浙江省“十四五”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规划,逐一明确山区26县农村供水、农田水利、防洪减灾、水土保持、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农村水系综合治理等治理目标、工作任务,建立项目清单,逐年下达实施计划,指导督促项目落实落地。
《意见》明确,将优先支持山区26县改革事项纳入省级试点,如支持松阳县等开展山区水利现代化试点,缙云县等开展山区水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景宁县、天台县等创建国家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柯城区等创建省级幸福河湖试点县。在确保防洪、供水、生态安全等前提下,将优先支持山区26县探索开展河湖、非饮用水源的山塘、小型水库等滨水岸线综合利用试点,探索河湖治理参与GEP核算,开展河湖库疏浚砂石综合利用试点,多途径提升河湖资源多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