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金延锋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提出了伟大建党精神:“一百年前,中国共产党的先驱们创建了中国共产党,形成了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这是中国共产党的精神之源。”
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长久生存的灵魂。当前,我们党已经开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面临着统筹“两个大局”的新形势,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建党精神将始终激励我们党站在时代潮流最前列、站在攻坚克难最前沿、站在最广大人民之中。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的起航地,是中共中央、国务院赋予的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我们必须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努力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
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必须“坚持真理、坚守理想”。坚定的理想信念是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中最宝贵的基因,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必须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坚强的革命意志,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
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必须“践行初心、担当使命”。要把初心使命变成党员干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具体行动,率先实现共同富裕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和文化创新。
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必须“不怕牺牲、英勇斗争”。艰苦奋斗是中国共产党与生俱来的优秀品质。在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过程中,我们还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挑战,要以革命前辈为榜样,在磨砺中拼搏奋起,百折不挠直至胜利。
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必须“对党忠诚、不负人民”。忠诚为民是共产党人的基本品质和重要精神特质。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必须不断追求“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精神境界,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作者为浙江省中共党史学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