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据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对防灾减灾救灾、防震减灾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我国自然灾害多发频发,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至关重要,开展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重要的基础性工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完善防灾减灾救灾预案体系和各项准备,增强抢险救援能力,提升公众防灾意识,最大程度减轻自然灾害风险和损失。要扎实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摸清风险底数,深入分析和用好普查资料,进一步完善综合减灾区划,夯实全社会防灾减灾基础,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6月22日在京召开。国务委员、国家减灾委主任王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勇指出,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切实加强指导督促,保障人员经费投入,广泛培训宣传动员,确保到2022年底前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准确掌握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全面提升综合防灾抗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