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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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权益保障取得新进展。
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60%以上的县(市、区)创成无违建县。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不断完善,累计建成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1500处,完成地质灾害风险隐患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800个。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基本建立,海洋灾害预警报精细度提高到5公里,预警预报准确率提升到84%以上。不动产登记改革持续领跑全国。
数字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
“数字国土空间”成为自然资源数字化改革的重大标志性成果,“一码管空间”基本覆盖自然资源全部核心业务,政务信息系统整合率达到90%以上,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不断迭代优化,核心数据归集率达100%,各类综合应用场景不断拓展深化。自然资源依申请政务服务办件“一网通办”率90%以上。新型测绘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基础地理信息资源不断丰富,多源遥感数据获取面积不少于753万平方千米,地形图测绘与更新面积不少于82万平方千米,基础测绘成果服务数据总量达200TB以上。
节约集约利用达到新水平。
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升,持续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利用,加大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面积50万亩以上,2025年人均城乡建设用地控制目标为170平方米。大中型矿山比例达70%以上,矿产资源开采规模化、集约化和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历史围填海区域产业和生态建设10万亩以上,砂质岸线保有率达到100%。
生态保护修复开辟新境界。
到2025年,完成500个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治理修复500个废弃矿山;建成智能化绿色矿山50个、矿业绿色发展示范小镇20个;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78%。
国土空间格局得到新优化。
至2025年,全省生态保护红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国家有关控制指标以上,国土开发强度控制在13%以内。
资源要素供给实现新提升。
“十四五”时期,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30万亩,历史围填海可处置率达到90%。全省开发利用建筑石料20亿吨,水泥用灰岩3亿吨。
“十四五”主要目标
(本版图片由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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