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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今日嘉兴

“情感咨询师”巧解家事纠纷

海 薇 沈烨婷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家事纠纷的妥善化解和公正裁判关乎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去年年底,海宁法院受理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一对夫妻早年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唯一的儿子跟随父亲生活。虽然儿子不在身边,但母亲十分关心孩子的成长。可天有不测风云,儿子成年后竟不幸意外身亡。母亲不仅经历了丧子之痛,还面临着儿子留下的房产继承问题。母亲将孩子父亲告上了法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母亲由于过度悲伤,情绪极其不稳定,每每谈起涉及儿子的事情就情绪崩溃。于是,承办法官联系了情感咨询师褚雪芳。褚雪芳作为心理医生,对其进行了专业的心理疏导,使其调整了心态。在法官以法释理和情感咨询师以情感化的共同作用下,不仅解开了两位当事人的“法结”,还解开了该名母亲的“心结”,最终这桩案子成功调解。

  与平时法院的调解不同,这次调解过程中出现了“情感咨询师”的身影。去年10月,海宁法院联合海宁市妇联建立情感咨询师参与家事纠纷化解机制。情感咨询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由擅长心理疏导、矛盾劝解的12名专业社会工作师组成,受海宁市人民法院、海宁市妇联委托,为家事案件当事人提供矛盾纠纷调解、心理咨询服务。

  “家事纠纷涉及家长里短,事情不大但往往可能会影响一个家庭的和谐,所以处理起来要格外慎重,虽然裁判能从法律角度解决纠纷,但可能无法从心理层面真正解开心结。”该院巡回法庭庭长范云程说道:“法官精通法理,情感咨询师精通心理,两者发挥各自专长,为家事纠纷案件成功调解找到了一个新突破口。”范云程表示,引入情感咨询师是将妇联组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与法院审判职能有机结合,是对家事纠纷这种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进一步深化,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了家事纠纷的平稳解决。

  据悉,半年多来,情感咨询师共参与化解该院家事纠纷50余件,纠纷化解率高达84.6%,对20名情绪异常的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有效防止极端事件发生。


浙江日报 今日嘉兴 00014 “情感咨询师”巧解家事纠纷 2021-05-21 浙江日报2021-05-2100012 2 2021年05月2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