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市场主体蓬勃增长
一季度新设超三十五万户,同比增长逾六成
记者 王世琪 通讯员 市闻
本报讯 (记者 王世琪 通讯员 市闻) 4月25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今年3月底,浙江在册市场主体总量达815.97万户,同比增长11.03%。一季度,全省共新设市场主体35.95万户,同比增长61.69%。
自去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我省围绕“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复工复产,今年一季度延续了这一良好态势。
从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到“证照分离”,我省不断通过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市场主体准入准营门槛,激活一池春水。企业开办、注销更加便利,市场主体“进退自如”;“证照分离”改革迭代升级,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事项不断扩容。
保市场主体既要求增量,又要保存量。今年,我省出台《关于继续实施惠企政策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干意见》,持续实施减税降费措施、普惠金融服务,助力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小微企业等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市场主体,实现恢复性发展。
一季度全省抽样调查数据显示,约62%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恢复至疫情发生前水平,77.19%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现盈利。
市场主体进得来、退得出、活得好,才能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在加速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危中寻机谋求高质量发展,是市场主体蓬勃增长的背后逻辑。
我省各地市场主体积极抢抓机遇,围绕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助力建设三大科创高地,今年一季度,我省信息技术服务业和科学技术服务业均取得良好发展,新设市场主体数量分别同比增长80.87%、78.63%。
湖州、嘉兴等地把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一季度新设市场主体同比增速分别为93.26%、70.87%,增幅位居全省前列。得益于浙江自贸试验区扩区红利,舟山、金华、宁波等地创业活力恢复明显,一季度新设市场主体同比增速分别为87.54%、66.34%、62.25%。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发展拓展空间。“我们将创新实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最大程度赋予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完善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启动实施第三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不断为高质量发展培育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