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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要闻

绘就法治中国的浙江画卷

——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纪事

  在浙江乃至中国的法治进程中,2006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

  那一年的4月,在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的提议下,省委作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战略部署。

  从此,法治中国在省域层面的探索开启新的篇章。

  十五年砥砺前行。浙江始终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始终重视立法的引领作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化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

  十五年春华秋实。3个市县和2个项目成功创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浙江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营商环境最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最强的省份之一。

  透过法治浙江这扇窗,法治中国的美好画卷跃然眼前。

  以上率下,一张蓝图绘到底

  2020年12月,“十四五”新征程即将开启。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以及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对2021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法治浙江建设进行谋划部署。

  省委率先垂范、靠前谋划,宣示一个强烈信号:浙江,要以更高的政治觉悟、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大的信心决心,努力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奋力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当时间回到新世纪初,面对社会利益关系深刻调整、改革发展过程诸多矛盾累积,浙江如何实现良法善治?

  “法治浙江”给出了响亮回答!

  2003年,省委作出的“八八战略”重大决策中,法治建设就被列为优化浙江发展软环境的重中之重。在大量调查研究和前期准备的基础上,2006年4月,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法治建设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

  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历届省委坚持把法治浙江建设作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的重要内容,始终沿着习近平同志开创的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推动法治浙江建设在总体上走在全国前列。

  15年来,法治的推进体系更加健全——

  省委成立建设法治浙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党委牵头抓总、“一把手”负总责、各有关方面齐抓共管,把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15年来,法治的工作机制更加坚实——

  历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过问、协调、督办,连续12年开展法治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示范单位)创建,每年组织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层层传导抓落实的压力。

  浙北余村的发展史,就是法治浙江在基层实践的一个生动佐证。

  2020年3月30日,再次见到习近平总书记的安吉县天荒坪镇余村村老支书鲍新民,为当年那个破旧小山村蝶变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而自豪。这些年,村支书换了一任又一任,余村发展民主法治的理念始终如一。像余村一样,全省有千千万万个乡村和社区成为了法治浙江的见证者、受惠者和推动者。

  改革引领,激发法治新动力

  全县监管力量、专业执法队伍、乡镇(街道)执法力量接受统一指挥、调度,从信息推送、事件处置到结果反馈全部网上留痕——今年初,桐庐县政府行政执法指挥中心组建成立。

  这个中心不一般。

  它是我省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领域的又一全新探索,也是推进“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过程中,充分运用法治思维的生动实践。

  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如果将法治浙江建设绘成历史发展的曲线,不难发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浙江改革中随处可见,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实保障。

  以法治思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2014年,浙江成为首个在网上完整晒出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的省份。这场政府的“自我革命”,换来的是营商环境的又一次跃迁。

  以法治方式,直击体制机制堵点。2019年6月,浙江省市县三级司法局全部亮出“行政复议局”的牌子,统一办理本级政府及部门的行政复议案件。一级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以“一个口子”对外,成为我省在体制机制改革领域又一项创新探索。

  浙江,因改革而兴。改革的“破”与法治的“立”,改革的“进”与法治的“守”,在之江大地相融相生、相辅相成。浙江不断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蓬勃发展。

  高质量立法硕果累累——

  今年2月5日,温州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温州市家政服务条例》,对家政服务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为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支撑。这也是设区的市在全国率先就家政服务领域制定的一部地方性法规。 (下转第四版)

  (上接第一版)

  法治护航,改革行远。《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15年来,我省共有20余部地方法规开创全国第一。

  司法体制改革蹄疾步稳——

  我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健全法官权责清单,落实院庭长办案规定,强化“四类案件”智能化监管,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稳步提升。

  2011年,绍兴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实践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和赔偿制度,5年后,又率先制定出台系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并配套出台保障措施。

  2017年6月,随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在内的多个文件,中国首家互联网法院花落杭州。

  数字化改革风生水起——

  围绕全省数字化发展总体布局,我省以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推动政法工作由信息化向智能化跃升,“雪亮工程”“云上公安·智能防控”“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司法”等一批创新项目深入实施。

  数字法治综合应用,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相关联的3个集成应用以及8个基础应用,构成了我省“1338”数字法治系统。

  法治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

  92.25分。这是2020年的法治浙江建设综合满意度。

  这是一个逐年上升的数字。它的背后,是法治浙江建设“以人为本、保障人民根本权益”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与用工方产生赔偿纠纷,在桐乡市乌镇镇虹桥村打工的老李,通过放置在村委会办公楼的可视化智能终端,视频连线桐乡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值班律师,没花一分钱就得到了专业解答和帮助。

  获法院支持后承租人依然不搬,临海的小陈不再“状告无门”。经过充分研究讨论,临海市公证处公证员和执法人员一起登记清点物品,再由专业人员将承租人的物品搬离至指定存放地点。

  海外侨胞杨先生回国探亲,因没有身份证购买不了火车票,通过丽水“警侨驿站”平台求助,工作人员通过远程视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后,立即为其出具身份证明并传真给他。

  3个看似寻常的故事,却反映出法治浙江建设给群众带来满满获得感。

  以“群众获得感”为工作方向和基本遵循,浙江不仅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的各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还不断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源头活水”:积极打造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各负其责,部门协同推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象山的“村民说事”、常山的诚信体系建设、武义的“后陈经验”……法治、德治、自治、智治“四治合一”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已成为浙江山区海岛、城市乡村的亮丽风景。

  浙江,并未就此止步。迎着新时代“枫桥经验”争相创新的和煦春风,人民调解这朵“东方之花”早已万紫千红、争奇斗艳。

  在义乌,一支由18个国家、21名外籍调解员组成的涉外调解队伍,为国际贸易往来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在定海,“海上的士”调解工作室,着力化解港内小船之间、船员之间、船员与船主之间的矛盾纠纷。在柯城,调解员与网格员身份合二为一,实现调解与网格、排查与化解无缝衔接。

  据统计,目前我省共有公共法律服务站1360个,服务点2.8万余个,人民调解组织3万多个。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15年来,我省持续推进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开展普法主题互动、建设法治文化阵地等,把普法宣传教育送进千万浙江人的心坎。

  沐浴这样一种氛围,群众在遇到矛盾或者纠纷时,习惯通过法治途径寻找解决问题、维护权益。

  锚定目标,当好中国“示范生”

  建设法治浙江,开创了省域层面经济先发地区法治先行的道路。

  15年来,浙江坚定不移沿着这条道路砥砺前行,在全国率先探索了地方创制性立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三治”融合、互联网司法等一系列法治建设实践,绘就了法治浙江建设的美丽画卷,丰富发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内涵,为法治中国提供了“浙江样本”。

  2006年春节过后的第4个工作日,习近平同志在余杭区闲林镇综治中心考察时说,基层工作必须善于在法治轨道上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2019年,在乔司街道全国首个乡镇综治中心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余杭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启用,融合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5个平台为一体,成为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和多元化解的总枢纽。

  一子落,满盘活。

  而今,县级矛调中心在全省推开,不仅能提供调解、诉讼、公共法律等服务,更上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协同应用系统,进一步促进整体智治、高效协同,不断深化社会治理领域“最多跑一地”改革。

  跳出浙江,放眼中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开创性地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浙江深化法治建设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

  历史翻开新的一页,浙江迎来建设“重要窗口”的新使命,迎来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新目标。浙江锚定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目标,以法治化、数字化改革为驱动,以形成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成果为抓手,努力实现“六个率先突破”——

  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上率先突破,全面建设法治政府;

  在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上率先突破,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上率先突破,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在构建省域依法治网体系上率先突破,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

  在构建规范高效的司法监督体系上率先突破,加强司法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在以数字化牵引法治化上率先突破,建设智慧型法治省份。

  今年,我省全面推进《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实施,力争每年有突破、两年大提升、五年开新局,继续推动法治浙江建设整体上走在全国前列,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回首过往,从法治浙江的生动画卷到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法治在浙江的历史上留下光辉印记。

  再看今朝,党的领导、权力运行、营商环境、社会治理等法治化程度持续提升,群众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法治闪耀更加灿烂的光芒,凝聚起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澎湃动力。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4 绘就法治中国的浙江画卷 2021-04-25 浙江日报2021-04-2500005 2 2021年04月25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