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数字商贸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记者 翁杰 通讯员 李新 钟欢欢
本报杭州3月17日讯 (记者 翁杰 通讯员 李新 钟欢欢) 3月17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浙江省数字商贸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2022年)》正式发布,进一步推动全省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营造良好的线上线下商贸流通消费环境。
根据行动计划,到2022年全省网络零售额实现2.5万亿元,网络零售额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值达到80%以上。“届时,浙江数字商贸主体不断增多,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不断涌现,全面助力建成数字生活服务强省。”省商务厅电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7月浙江发布了《关于实施数字生活新服务行动的意见》,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促进消费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出台的行动计划又从十个方面进行了明确的工作部署,列出了目标任务清单。
浙江将实施“百家重点平台培育”工程。重点在服务业电商、农村农产品电商、行业及垂直电商、社交(直播)电商、专业市场O2O、社区商业O2O等领域,培育形成一批在全国领先并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代表性平台。到2022年,浙江目标培育1家具有国际水准、全国领先的综合性数字生活开放平台,20家以上全国领先的生活性服务行业垂直平台,100家以上区域性本地生活服务平台。
为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浙江正开展传统商贸云化改造提升。到2022年,创建2个以上新零售标杆城市,培育150家以上省级新零售示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