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2021年2月7日)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的部署,总结2020年我省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
1月22日至24日,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深刻阐述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对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落实见效作出重大部署。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遵循,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赵乐际同志的工作报告,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去年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就今年工作作出部署安排、提出明确要求,重点突出,务实具体,对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特别是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省委对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了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天上午,袁家军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各地各部门要认真领会,坚决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实施“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脱贫攻坚决战之年。省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推进清廉浙江建设,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向纵深。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把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中心大局中去把握、谋划和推进,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紧扣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主线,把握一体推进的方法论,对标走在前列的高标准,立足职责职能,以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工作保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忠实践行“两个维护”,政治监督精准性实效性显著增强
在学思践悟中坚定正确方向。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第一议题制度,深刻领会党的创新理论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切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知行合一自觉抓好落实。把调查研究作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课题调研,推动全系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聚焦“国之大者”践行“两个维护”。贯通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初心使命与新时代职责使命,把“两个维护”贯穿工作全过程,对“国之大者”深刻领会、心中有数,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高质量答好政治监督必答题。围绕一体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时对各地各部门的重要要求,细化监督保障措施,列出责任清单,明确目标任务,开展项目化监督,并充分融入到日常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专项督查中,发现并推动解决一些地方和单位在落实中一以贯之不够、持续深化不够等问题。积极配合中央巡视组对浙江开展巡视工作,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自觉接受中央巡视监督,为中央巡视组开展工作、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供支持保障。
着力在服务保障发展中彰显担当。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重大部署,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全力保障脱贫攻坚胜利收官,紧盯“两不愁三保障”“三个清零”等任务,专题部署、专班运作,走村入户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解决用“平均数”掩盖“少数”、农村困难家庭D级危房改造和饮用水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4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5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有力推动高质量如期完成省内扶贫开发和省外扶贫协作工作。联合税务部门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全省减免税费约2404.5亿元。精准有效用好问责利器,对环境违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以及“6·13”沈海高速温岭段槽罐车爆炸事故、“9·29”宁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严肃追责问责。
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健全完善“四责协同”机制,严格落实下级党委书记向上一级纪委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制度,开展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互相贯通、形成合力。全省共对318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进行责任追究,37个党组织、288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党内问责,87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聚焦公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制约和监督,完善发现问题、及时纠偏的有效机制,督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在省域层面对政治监督作出顶层设计,施行“两报告”“两档案”“四清单”等制度,实现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可视化,推动被监督者有感知有压力,形成监督与被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良好氛围。
(二)知重负重担当尽责,服务保障疫情防控作出重要贡献
闻令而动全员抗疫。面对疫情大考,省纪委常委会第一时间发出动员令,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迅速进入战斗状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决服从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在公路设卡点、小区大门口、车站、学校等防疫一线,既当监督员,又当战斗员,加强对精密智控、入境管控、健康码管理等防控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打造坚固防线,形成全员全方位全链条的监督闭环,保障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落细落实。
逆行出征开展巡回督导。根据省委部署要求,在疫情最严峻的时刻牵头建立巡回督导联席会议制度,成立11个巡回督导组,开展连续30天不间断、滚动式督导,督导点位4211个,实现对全省所有县、乡督导全覆盖。针对防控初期一些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防控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严明纪律、立查立处、督促整改、通报曝光,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922个,推动查实涉疫信访举报238件、党纪政务处分30人次,释放了军令如山的强烈信号,推动防控工作以最快速度紧起来、严起来、实起来。
因时因势精准跟进监督。紧紧围绕疫情发展态势变化,准确把握监督的力度、尺度和节奏,使监督工作与疫情防控大局始终同向同行、合力合拍。在疫情监督中注重严管与厚爱结合、监督与支持并重,强化正面激励,防治“表格抗疫”、多头报送等形式主义问题,为党员干部奋战在抗疫一线鼓干劲、添动力。注重寓服务于监督之中,协调解决了一批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复工复产中的困难问题,推动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从非常之时向正常之态加快转变,为“两手硬、两战赢”提供有力保障。
(三)打好纠治“四风”持久战,清风正气不断充盈
坚决整治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驰而不息、深入治理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全省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442个,处理3566人,党纪政务处分1667人,同比分别增长30.9%、13%、68.9%。严肃查处嵊州、桐乡、乐清、临海有关领导干部在防范统计造假中的失职失责问题并予以通报,督促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推动落实省委为基层“持续减负40条”,着力解决文风会风不实不正、搞“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督查检查多等困扰基层的突出问题,切实让基层干部从繁文缛节中解脱出来。
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高标准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36条办法”,紧盯易发多发老问题和隐形变异新动向,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信号。全省共查处享乐奢靡问题2537个,处理3432人,党纪政务处分2455人,同比分别增长17.4%、5.7%、16.8%。开展整治餐饮浪费问题专项监督,培育“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文明风气。持之以恒狠刹“会所中的歪风”,对占用公共资源的会所问题进行“回头看”,全省排查各类场所86956处,督促整改问题403个。开展“烟票”背后的“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查处违纪违法问题230个,处理301人,党纪政务处分157人。
(四)大力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群众获得感稳步提升
扎实推进强化清廉村居建设专项行动。把服务群众、厚植党的执政基础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组织专班统筹开展强化清廉村居建设专项行动,打好整治突出问题、完善权力监督、净化基层风气的组合拳,严肃查处、精准施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全省共查处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187个,党纪政务处分4136人,同比分别增长107.9%、86.5%。严肃村(社区)组织换届纪律,提出“十严禁”“十不准”要求,建立信访举报快转快查机制,开展常态化联审,严把资格条件。全省共取消换届候选人(自荐人)资格1199人、劝退2418人,查处涉及换届违纪违法案件81起,处理160人。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之年、收官之年任务,全省累计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222个,党纪政务处分1852人,移送司法机关516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和考核制度,以市为单位制定履职规范化指导手册,更好发挥“老百姓家门口的纪委监委”作用。织密监督网络,在全省村(社区)建立监察工作联络站,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一体运行、力量有效整合,实现监察监督与基层民主监督有机融合。完善工作机制,在全省各县(市、区)全部建立统筹基层监督力量的片区协作机制,实现攥指成拳、协同作战,基层监督运行更加规范、效能明显提升。
深入开展信访举报“三清三提升”活动。抓住信访举报处置这个切入点,对村级“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举报开展专项攻坚,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化解基层矛盾,取得良好效果。全省共受理信访举报44878件,其中检举控告27542件、重复举报3980件,同比分别下降29.52%、33.09%、58.65%,中央纪委下转件、去京越级访、反映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和村(社区)干部的检举控告数量均明显下降,有力印证了基层政治生态的持续净化优化。
(五)巡视巡察贯通联动,党内监督利剑作用充分发挥
牢牢把握政治巡视定位。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持“四个对照”、围绕“四个落实”,准确把握被巡视对象的特点与实际开展政治监督,组织3轮高质量巡视,对扶贫领域巡视整改情况开展回访检查,有力推动解决部分省直单位对下属单位失管失察、少数地区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到位、扶贫工作存在短板等突出问题。全年共巡视64个地方(单位)党组织,发现“四个落实”方面问题1768个,移交问题线索141件。以接受中央巡视指导督导为重要契机,全程跟进学习,全面促进提升,有力推动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健全联动协同工作机制。坚持一体谋划、常态化推进,深化运用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实现巡视带巡察、巡察助巡视,促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紧密贯通。省委巡视、市县巡察、村(社区)延伸巡察覆盖率分别达到76%、82.16%、97.33%。规范有序推进省直单位巡察工作,制定出台指导意见,审核并授权33家省直单位建立巡察制度,构建起“省委巡视+市县巡察+省直单位巡察”的工作格局。与组织、政法、信访、审计等单位建立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增强监督合力。
有力有效推动巡视整改。把整改监督纳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以反馈传导压力,以约谈压实责任,以回访检验效果,督促党委(党组)书记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清单化整改、全面彻底整改。针对巡视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推动建立省领导挂牌督办制,梳理形成14个专题报告,移交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实现问题整改与健全制度、深化改革、完善治理体系有机结合。持续跟进监督上一轮中央巡视以来开展的“十大整改行动”,推动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出现反弹和反复。
(六)坚持“三不”一体推进,腐败治理取得新成效
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动摇,坚定推进“打虎”“拍蝇”“猎狐”。全省共立案20791件,党纪政务处分19631人,移送司法机关798人,其中县处级以上73人。严肃查办了陈晓、朱恒福、丁仁仁、伍建利、徐淼、陶诚华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制定实施《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协调机制工作规则》,坚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天网行动”成功追回外逃人员250名,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71名、红通人员3名,追赃挽损2.78亿元。深化全省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全省共查处人防系统腐败问题90个,处理244人,追回易地建设费11.5亿元。
做实做细以案促改。注重挖掘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推动整改、堵塞漏洞、完善治理,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全省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3798份,在健全基层财政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地方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改进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领导及管理体制等方面以案促治。对《浙江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实施情况开展评估,推动完善制度,强化执行效果。制定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监狱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纸面服刑”问题线索大排查,推动开展集中清理专项工作,坚决遏制“高墙”腐败。
坚持“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挥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的综合效果,全省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8110人次,同比增长6.21%,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分别占比69.77%、21%、4.26%、4.97%。坚持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制作《警钟长鸣》专题警示教育片、“警钟60秒”系列短视频,举办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清廉文化作品大赛,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省共有677人主动投案,同比增长73.6%。认真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对1205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进行澄清,查处诬告陷害行为42起48人。
(七)充分发挥改革先行试点优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
持续深化监督贯通协同。出台《关于强化综合协调推进协同监督的意见》,建立省直派驻机构、高校国企纪检监察机构一体化协作机制,健全派驻机构与监督检查室协作配合机制,完善审查调查协调机制,释放系统集成、有机衔接的综合效应。对全省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和高校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督促指导各市县全面推行派驻机构“六个一体化”管理,推动规范履职、提质增效。认真落实全省开发区(园区)改革工作要求,出台指导意见,规范开发区(园区)纪检监察机构设置。
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认真贯彻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健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制度机制,出台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管辖指导意见、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17项制度,基本形成涵盖监督执纪执法各环节的制度体系。高质量做好审理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审核关和监督制约关,持续打造“铁案工程”。认真做好申诉复查等工作,维护党员和公职人员合法权益。
“智慧纪检监察”建设加快推进。全省“一盘棋”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实现省市县乡四级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检举控告和问题线索全部“上线”,纪检监察业务实现全流程在线、全过程留痕,做到可追溯、可查询、可分析,流转效率和办理质量显著提升,构建起方便快捷、规范统一、严密高效的综合业务系统。建设政治监督大数据体系、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审理辅助信息系统等工作平台,为精准监督、深入研判、科学决策、高效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八)牢记忠诚干净担当,努力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省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努力在践行“两个维护”中走在前、作表率。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开展作风建设“六查六看”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检视自身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开展委机关党员思想状况调研分析,提出并重点办好“十件实事”。大力建设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强化示范引领、推动比学赶超,43个集体、61名纪检监察干部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叶云仁同志等先进典型,在全系统形成对标学习效应。持续加强新闻报道、网络宣传、信息简报等工作。
突出全员培训深化能力建设。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编发的专业培训系列课程,开发在线学习平台,创新学习培训方式,依托杭培中心等开展实战化培训、案例式教学。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完成培训15650人,全员培训率达到99.8%。加强上挂下派、实战练兵,在实训实干中提升专业能力。坚持从事业发展需要出发,加大干部选拔、任用、交流力度。
坚决防治“灯下黑”。从严管好纪检监察权这个“治权之权”,勇于刀刃向内,全省立案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14人,组织处理158人次。在全系统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深刻汲取个别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召开各级警示教育会议1117次、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1700余次,受教育纪检监察干部2.1万余名。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十二个严禁”负面清单,完善自身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过去一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担使命、忠诚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显著成绩。实践中,我们体会到,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把握好、坚持好、落实好五个方面的理念和要求。
一要始终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着“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坚持从政治上看全面从严治党,深刻认识腐败严重损害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背道而驰,是党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威胁,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推进反腐败斗争,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二要辩证把握稳中求进、坚定稳妥。这是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要求,是必须始终坚持的工作总基调。监督执纪执法具有政治性、政策性、严肃性,必须注重稳与进、坚定与稳妥的有机统一,哪方面都不可偏废。要坚持稳扎稳打,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要因时因势,知道往什么方向进、进什么、怎么进,找准突破口和发力点,不断积小胜为大胜,做到以稳促进、以进固稳、行稳致远。
三要自觉遵循“三不”一体、标本兼治。“三不”一体推进,是把反腐败和监督工作融入管党治党全局,嵌入国家治理体系的战略设计。要更加自觉运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把“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体现到纪检监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放大惩治的遏制效应,强化制度的治理功能,筑牢自律的思想防线,做到震慑、约束、自觉三管齐下,不敢、不能、不想同步贯通,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不断优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要贯通融合严管厚爱、纪法情理。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需要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纪检监察机关既要坚持以纪法意识纪法思维正风肃纪反腐,实事求是、公正无私,又要深刻认识到纪法背后有情有理有温度,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全过程。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把厚爱既体现在严管上,又把握在力度、温度的有机统一上,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融合增效和最大化。
五要善于运用系统观念、系统方法。系统观念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的原则,也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桥”和“船”。要始终坚持系统思维,建立健全前瞻性思考、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专班化运作、清单式管理、精准性落实、量化式考核的工作闭环,做到立足当前和谋划长远相统一、战略方向和战术方法相统一、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统一、宏观把握和微观落实相统一,不断提高工作的协同性、科学性和能动性。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我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性成果日益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大格局总体形成。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独立实施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被访者评价2020年我省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度为97.2%。但形势依然有严峻复杂的一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传导还不够到位,高压之下仍有不收敛不收手的现象,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不正之风和贪腐行为更加隐蔽复杂,“亲清不分”的腐败温床仍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还未根除,浙江进入了作风和腐败问题减存量遏增量的深入推进期、亲清政商关系的塑造提升期,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同时,我们要清醒看到,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深刻把握纪检监察工作内在规律,主动谋划、前瞻谋划上还有不到位的地方;二是在履职能力上还有差距,特别是政治监督、日常监督还有需要提升的方面;三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集成性、协同性还有不足;四是内部监督制约还有薄弱环节,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二、2021年工作任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我省开启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的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根本立场,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主线,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推动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有力整改,在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在建设清廉浙江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奋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和反腐败制度在浙江的生动实践,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了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谋划了我省“十四五”时期战略布局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明确了新发展阶段浙江肩负的“五大历史使命”。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五中全会和省委八次全会精神,聚焦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立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及阶段性特征,克服盲目乐观,秉持工匠精神、下足绣花功夫,科学精准把握工作的策略、重点、力度,不断推进理念、制度、实践创新,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使正风肃纪反腐与现代化建设需要相契合相适应,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好融入治理体系、转化为治理效能,在服务保障我省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中彰显更大作为。
(一)更加强化政治监督,有力保障我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坚定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督促党员干部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最新指示精神紧密贯通起来,与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捍卫制度、落实决策、履行责任、行使权力情况强化政治监督,研究制定2021年政治监督实施方案,做实做细清单管理、政治生态分析评估等工作,深化运用政治监督大数据体系,推动政治监督更加具体、更可评估、更有成效。 (下转第六版)
(上接第五版)
围绕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深刻领会“国之大者”,把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之中,聚焦五中全会和省委八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强化政治监督,围绕我省全力打好构建新发展格局组合拳开展专项监督,对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破除市场壁垒、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加强科技创新消除产业链痛点、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点任务,实行项目化监督。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推动构建长三角纪检监察工作协作机制,形成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监督保障合力。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开展跟进监督,推动“源头查控+硬核隔离+精密智控”和“人物并防”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认真开展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筹办工作的监督检查。
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协助省委制定“四责协同”工作意见,强化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结合实际细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工和具体年度任务安排,健全科学精准稳慎有效的问责机制,助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落实。严肃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纪律,全程跟进、铁腕执纪,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加强换届风气问题风险排查,对反映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及时受理、优先办理,坚决查处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行为。
督促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制定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坚持谁授权谁负责、谁任命谁监督,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把“领导就是监督”的理念贯穿始终。探索上级纪委书记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开展述责述廉评议,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监督和被监督成为自觉。完善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促进廉洁从政、廉洁治家。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和责任倒查力度。
(二)更加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扎实做好中央巡视整改和监督工作
坚决落实中央巡视整改政治任务。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举措,上下联动、一体推进整改。对中央巡视反馈涉及纪检监察工作的问题,逐条对照、深入剖析、分类施策,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以专班化运作形式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梳理、分清性质,依规依纪依法精准开展处置。对整改工作定期盘点、检视问效,做到逐个办结销号、逐项整改到位,并以此为契机补短板、强弱项,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有力强化中央巡视整改监督。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强化巡视整改监督,把督促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作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扭住主体责任牛鼻子,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知责、明责、尽责,统筹研究落实巡视新发现的问题和上次巡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推动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做到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同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建立监督台账,定期梳理整改进展,分析整改成效,持续跟踪督办。针对巡视反馈的重点问题,协助省委开展专项治理,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一件一件抓、一件一件改,在抓落实上动真格、见实效。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坚决防止用下级整改代替本级整改,推动交出高质量的整改答卷。
(三)更加注重“三不”一体,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知难而进、毫不松懈,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行业和环节,紧盯工程建设、土地管理、房地产开发以及教育科研、医疗、交通、开发区等领域,深挖彻查、严厉惩治不收敛不收手问题,最大限度遏制腐败增量。严肃查处以投资、借贷、低买高卖房屋等方式输送利益的隐性腐败。坚决整治政法系统违纪违法问题,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严肃查处靠企吃企、关联交易、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严查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促进强化金融领域监管和内部治理。高度关注、着力防范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教育管理监督。持续开展追逃追赃“天网行动”,集中力量开展个案攻坚,稳步推进防逃全覆盖试点工作,实现追逃防逃一体建设、整体并进。
把“后半篇文章”放到更加突出位置。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将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作为“三不”一体推进的重要抓手,健全办案和治理相互贯通的工作机制,规范并充分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监督缺位。推动完善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监督机制,有针对性地补齐制度短板。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进一步完善行贿行为惩戒机制,拓展反“围猎”的战略纵深。积极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涵养清正廉洁价值理念,培育现代文明人格。
推动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宽严相济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等区别对待、恰当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持续做好澄清正名,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加强申诉复查工作,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的跟踪回访教育,推动实现从“有错”到“有为”的转变。
(四)更加突出培树新风正气,推动作风建设化风成俗、形成习惯
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纠治“四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36条办法”,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等手段精准监督,做到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纠治什么问题,坚决防止“疲劳综合征”。对“四风”相关信访举报开通快查快办“绿色通道”,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持续施治、一抓到底,坚决防止不良风气滋生蔓延,让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精准施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严肃查纠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中存在的悬空、虚假、不作为慢作为、上下一般粗等突出问题。深化基层作风建设观测点工作,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从严查纠层层加码、滥用互联网政务应用程序等加重基层负担的问题,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
在整治享乐奢靡问题上力度不减、寸步不让。紧盯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公款吃喝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扫除作风积弊。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专项治理,严肃奖励性补贴发放纪律,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错不纠。深挖细查违规吃喝“不在本地跑外地”、违规送礼“不走线下走线上”、违规报销开支“利用协会打掩护”等隐形变异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杜绝出现“破窗效应”。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督促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
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总结分析特点规律,巩固深化工作成果,把浙江作风建设“金名片”擦得更亮。深刻剖析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四风”问题,健全制度规范,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职人员讲课费等制度进行细化完善。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风家教,切实强化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
(五)更加有力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续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做好扶贫监督后续工作,督促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保障党中央和省委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开展规范村庄撤并专项监督,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进一步推进源头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强化清廉村居建设专项行动成果,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推动基层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主动适应村(社区)换届后“一肩挑”和任期变化的新形势,创造性发展运用“枫桥经验+后陈经验”,加快构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数字监督相结合的基层监督体系。更高水平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将重心逐渐从“规范”转向“效能”,着重打造一批力量强、善监督、能办案、贴民心的示范样板,带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提升。强化对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以县为单位统一制定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探索对部分重点村(社区)主职干部“提级监督”。更好发挥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前哨”作用,让广大群众知道有监督、参与监督。
扎实做好信访举报处置工作。深入推进“三清三提升”活动,持续开展“三多”信访件攻坚清淤,力争全省检举控告数量稳步下降。坚持领导包案下访、提级办理、交叉办信等举措,持续完善“信、访、电、网”立体受理体系,不断提升办信质量。加强对检举控告人的保护,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六)更加凸显政治定位,提升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质效
注重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准确把握政治巡视的内涵和重点,以“四个紧盯”为切入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等决策部署强化巡视监督。创新方式方法,把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机动式巡视、巡视“回头看”等贯通起来、穿插使用。加强对市县巡察工作领导指导,深化巡视带巡察,加大提级交叉巡察力度,深入推进省直单位巡察工作,持续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格局,高质量完成省、市、县三级巡视巡察全覆盖任务。巩固拓展接受中央巡视指导督导工作成果,组织开展对部分市县和省直单位党委(党组)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稳步提升巡视巡察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加强巡视巡察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巡视巡察干部。
发挥巡视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探索巡前一体谋划、巡中协同配合、巡后齐抓共管的途径和方式,推进巡视巡察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特别是纪检监察监督有效对接、深度融合、形成合力。完善巡察机构与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协同配合机制,出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社区)延伸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大向村(社区)、基层站所延伸巡察的力度,不断提升巡察质效。
推动巡视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健全整改责任机制,细化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明确被巡视巡察党委(党组)落实整改的“规定动作”。会同组织部门进一步完善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挂牌督办、约谈函询、调研督导等方式,推动责任落实。探索建立整改评估机制,推动形成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的完整链条。
(七)更加有效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力争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新进展
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把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作为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基础性建设,推动监督进一步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充分发挥监督治理效能。完善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有效实现信息、资源共通共享。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找准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衔接点,逐项探索建立与组织、司法、财会、统计、群众等监督贯通协调的机制办法,完善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和成果运用制度,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自上而下、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监委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提升派驻监督精准发现问题能力。把发现问题作为派驻监督生命线,紧贴驻在部门职责业务、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开展“嵌入式”监督,针对突出问题、突发事件开展专项监督,探索从源头加强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把日常监督做实做细做具体。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健全“室组联动”“组地协作”工作机制,探索以派驻形式强化对高校、国企的监督。推进派驻监督向开发区(园区)等延伸拓展,全面规范提升开发区(园区)纪检监察工作。制定省纪委省监委派驻机构重要情况报告实施办法,做到应该报告的必须报告。
规范高效干净用好执纪执法权。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赋权、限权、行权,自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匡正风气、防治腐败。大力提升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质效,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抓住证据标准这个关键,着力提升办案质量,使调查终结形成的案件事实、证据与刑事审判的证据标准相对接、相符合,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建立全覆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完善涉案财物追缴制度,严格落实处分执行清单化告知和处分决定执行报告制度。
强化监督数字赋能。着力建设“智慧纪检监察”,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功能开发和迭代升级,加快在高校、国企部署应用,实现平台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贯通财政、审计、国资、统计等部门监督数据,探索建立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强化大数据综合运用和分析研判。推进综合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审批系统建设,探索完善职务犯罪案件网上移送,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智能化水平。
(八)更加深入推进清廉浙江建设,持续优化政治生态
突出清廉单元的标杆引领。协助省委制定纵深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意见,把清廉浙江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健全主抓直管机制,在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中同步深化清廉浙江建设。坚持以点带面、抓纲带目,聚焦权力集中、资源富集、攸关民生的重点领域,推动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企业、清廉交通等清廉单元建设,打造一批示范标杆,带动清廉浙江建设全线共进、全域推进。积极挖掘新时代“文化浙江”中的清廉元素,深入打造具有鲜明辨识度和全国影响力的清廉文化浙江品牌,建设清廉文化高地,营造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良好氛围。
打造亲清政商关系升级版。紧紧围绕我省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份的目标,制定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使政商关系的良性互动、持续优化成为清廉浙江建设的标志性成果。建立健全与纾困惠企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落实体系相匹配的监督机制,着力查纠、解决在服务企业中存在的落实不及时、兑现不到位、差异化对待、选择性服务等问题,协作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持续做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把政商交往情况纳入政治生态分析评估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光明磊落同企业交往,推动相关主管部门强化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监管,坚决查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防止权力对市场的不当干预,实现政商关系“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九)更加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锻造适应现代化建设要求的纪检监察铁军
大力锤炼政治品格。省纪委常委会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把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机关党建和教育培训的重点任务,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从党的光辉历史中汲取力量、坚定信念。回顾总结我省纪检监察工作的发展历程、宝贵经验,传承弘扬纪检监察优良传统。突出思想理论武装,用好机关干部读书会、学习讲坛等学习平台,使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纪检监察系统蔚然成风。在全系统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活动,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大力锤炼能力素养。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分层分级推进全员培训,加强实务培训和实践锻炼,打造教、学、练、战一体化培养链条,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提高专业化水平。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建设,持续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健全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机制,大力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多举措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积极稳妥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做到减压力、增动力、添活力。
大力锤炼优良作风。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强化对各级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层层压实管人带队主体责任,打造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责任共同体”。健全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制约体系,严格落实“十二个严禁”要求,使依规依纪依法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完善特约监察员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持续整治“灯下黑”,努力锻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纪检监察工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承载着党和人民赋予的重要使命和光荣职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勠力同心、锐意进取,奋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