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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全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2.96亿元

我省2020年度消费维权白皮书发布

  本报杭州3月15日讯 (记者 王世琪 通讯员 沈雁) 2020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567.28万元,罚没金额9.27亿元。这是3月15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0年度浙江省消费维权白皮书》(下称《白皮书》)中了解到的。

  据悉,《白皮书》囊括了2020年度浙江省消费维权情况、投诉举报案件查处情况、网络消费情况、“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工作情况等多个方面。

  2020年,我省共接到消费类投诉举报127.04万件。从举报情况分析,广告违法行为举报案件、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举报案件、不正当竞争行为举报案件位列前三位,分别占比68.80%、8.22%、4.70%。备受消费者关注的网络消费投诉举报中,问题主要集中在广告、质量、售后服务和合同等方面。

  通过《白皮书》,记者能够感受到,浙江的消费环境在持续改善。“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优化消费环境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基础。”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我省积极顺应消费结构升级大趋势,高质量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放心消费建设领域拓展至31个重点行业,全省新培育发展放心消费单位31.18万家。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有效放心消费单位43.37万家。

  在今年的央视“3·15”晚会上,浙江商户自愿参加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行动还得到点赞,其中,宁波率先实行预付卡7天无理由退卡、杭州线上线下无理由退换货各种业态全覆盖,让消费者无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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