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建言平安浙江建设——
打造平安中国示范区
本报记者 李攀 钱祎 万笑影
平平安安,是老百姓的朴素向往。
民之所盼,政之所施。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浙江如何以建设“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打造平安中国示范区?代表委员纷纷建言献策。
全国人大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分享的一组数据令人欣喜:2018年开始,浙江法院探索推进诉源治理,2019年成为全国唯一收案量下降的省份,2020年全省法院收案量在2019年下降4.6%的基础上再下降7.2%。
“这意味着,群众的大量矛盾纠纷进一步化解在基层。”李占国代表说,抓平安既要治“已病”,更要治“未病”,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疏导端用力,尤其要破解影响老百姓司法获得感的“案多人少”这一老大难问题。
李占国代表认为,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各地应充分用好这一经验,关键要让矛盾纠纷调解力量有效形成整体合力,坚持源头治理和乡镇、县级、全省3个层面联动,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此,我省创新构建分层过滤、网上网下、衔接配套的递进式多元纠纷解决新体系,建设“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推进社会治理领域“最多跑一地”改革,实现了法院收案量下降、办案质效提升、老百姓司法获得感增强的多赢效果。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的要求,我们接下来要通过更多的数字化手段,持续推进诉讼服务中心与矛调中心深入融合、智慧协同,为群众提供更丰富的在线咨询、评估、调解、仲裁、诉讼等‘一条龙’司法服务应用场景,进一步提升诉源治理效能。”李占国代表说。
平安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全国人大代表、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宇认为,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平安是基础、法治是保障,共同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推进法治建设,必须立法先行。此次赴京参会,贾宇代表带来了一份关于制定法律监督法的议案。
“宪法明确,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贾宇代表说,“但在多年司法实践中,存在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认知度普遍不高、被监督对象对法律监督认识不一等现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前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尚无统一立法,导致宪法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机关的宏观定位和基本赋权在实践中难以充分实现。
贾宇代表说,在省域层面,省委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同时,在推动法律监督立法上已经作了一些积极有效的实践探索。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法律监督工作纳入专题审议,并研究出台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对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给予有力指导和支持,“希望浙江能进一步在平安中国示范区和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中积极探索、积累经验,为国家层面的立法提供更多借鉴和参考。”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可以为平安建设打牢坚实的基础。”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黄廉熙说,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浙江不断创新探索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模式,如“全科网格”“三治融合”等,“这些载体和渠道,吸引更多群众参与矛盾化解、公益服务等,从而使基层治理、平安建设成为‘社会大合唱’。”
黄廉熙委员还建议,将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运用到政务公开、信息互通、意见收集等平台,将互联网新理念、新思维融入共治共建共享全过程,为社会治理嵌入一枚“智能芯片”,完善风险闭环管控的大平安机制,有效提升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