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乡镇“撤扩并”工作历程及概况
浙报制图:陈仰东
我省乡镇“撤扩并”工作历程及概况
这是我省改革开放后第一次全面调整乡镇格局。为适应工业化、市场化发展趋势,我省全面开展撤区(区公所)、扩镇、并乡工作(简称“撤扩并”),共撤销全省354个区公所,乡数量由2307个减少为946个,镇数量由770个增加到897个,乡镇撤并幅度达40%。
为进一步提升中心镇发展能力,落实国家七部委发布的《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01年〕196号)精神,全省52个县(市、区)进行了撤乡、并镇区划调整。到2001年底,全省建制镇总数从1999年的1004个减少到836个,乡从823个减少为563个,乡镇合计比调整前减少428个,调整幅度达23.4%。
这一阶段省级层面没有开展过此项工作,主要由县级政府主导,结合中心镇、小城市培育,各地持续开展了乡镇“撤扩并”。仅2011年入选我省首批小城市培育试点的27个城镇就合并了110多个乡镇。到2019年底,全省乡镇比2011年合计减少521个,降幅达37.2%。
第一个阶段
1984~1992年
第二个阶段
1993~2001年
第三个阶段
2001年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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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报制图:陈仰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