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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海城际铁路运价听证会拟于近期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受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由我委向社会公开征集消费者参加人员10名、旁听人员6名以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1)年满18周岁,65周岁以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身份证件;(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职业等);(3)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表达能力;(4)能履行听证会参加人权利和义务;(5)严格遵守浙江省海宁市疫情防控规定。
旁听人员报名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时间:2021年2月18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工作日)。
三、报名地点:海宁市长埭路384号市消保委秘书处,联系人:张立,联系电话:(0573)87234988。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非本市公民报名可通过传真方式报名,传真资料包括报名申请报告(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方式、家庭地址、本人签名等)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传真电话:(0573)8722079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委托,拟于近期召开杭海城际铁路运价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杭海城际铁路运价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和产生方式
(一)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20名。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2名,其他利益相关方4名,相关领域专家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海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保委)人员1名。
(二)产生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委托市消保委推荐产生。具体报名事项由市消保委在《浙江日报》另行公告。
其他参加人委托相关部门推荐或聘请产生。
三、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数6名以内。旁听人员产生方式与消费者参加人相同。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应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听证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四、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采取单位报名和邀请的方式产生。有意参加听证会的记者可在2021年2月22日~26日与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报名,并提供有效记者证。
五、严格遵守浙江省海宁市疫情防控规定。
六、听证事项联系方式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573)87288782,地址:海宁市行政中心1号楼10428办公室。
特此公告。
关于征集杭海城际铁路运价听证会
参加人员的公告
海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1年2月18日
关于召开杭海城际铁路运价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