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小微权力
嵊州创新打造“枫桥式”监察办
通讯员 张国亮 金斌
本报讯 (通讯员 张国亮 金斌) “嵊州市各乡镇(街道)纪委、监察办自办案件数比上年上升72.4%,检举控告量比上年下降21.5%。”日前,嵊州市纪委市监委晒出2020年度办案办信成绩单。
在村社组织换届之年,嵊州基层矛盾和信访量大幅下降,得益于嵊州市纪委市监委探索开展“枫桥式”监察办创建,着力管好小微权力,积极主动自办案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甘霖镇苍岩村毗邻火热建设中的“越剧小镇”,村里土地价值应声上涨,土地征收和村内工程量也大幅增加。如何确保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不出问题?根据“两不宜三聚焦”要求,专职村监会主任和村监察联络站站长俞岐明一心一意对相关村务进行监督。俞岐明告诉记者,前段时间,有村民向他反映正在修筑的环村路水泥厚度明显不够,拥有多年施工经验的俞岐明当即通过当地“浙政钉”的监督上报功能进行报告。最终督促环村路及时返工重修,化解了一场可能的信访事件。
为全面加足小微权力运行“防腐剂”,嵊州大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阳光公开,目前所有行政村均实现票据线上线下同步公开。
为把小微权力彻底关进制度笼子里,嵊州市制定《关于推行村级权力清单二十八条的实施意见(试行)》,紧盯村级人、财、物等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
嵊州市还出台村居干部履职红线“二十八条”,逐一明确村干部不该干的履职“戒尺”,严防权力“越界”。
“这一揽子文件,提供了制度保证和履职参照,更加清晰地明确了各级责任,更加严格地规范了操作流程,更加精准地控制了风险点,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嵊州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