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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要闻

绍兴市村干部守则

  不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

  不准擅自决策村级事务

  不准违规参与“三资”管理

  不准干预插手村级工程

  不准参与非正常上访

  不准发生“四违”行为

  不准扰乱社会管理秩序

  不准发生消极怠工情形

  履职“八不准”

  履职“八要”

  要对党忠诚

  要为民服务

  要把村当家

  要依法治村

  要团结协作

  要干出变化

  要处事公正

  要守住底线

  绍兴市村干部守则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4 绍兴市村干部守则 2021-02-08 浙江日报2021-02-0800010;浙江日报2021-02-0800008;浙江日报2021-02-0800005;浙江日报2021-02-0800006;浙江日报2021-02-0800007 2 2021年02月0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