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4版:要闻

绍兴出台村干部守则

村干部履职有“指南”

  本报讯 (记者 陆乐 通讯员 蒋晓雯) 绍兴市日前印发《绍兴市村干部守则》(下称《守则》),对全市村干部提出政治建设、村庄治理、强村兴村等八方面具体要求,同时规定了村干部诸如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擅自决策村级事务、干预插手村级工程等“八不准”行为,为他们的履职划出了“红线”。据悉,这是我省首个设区市层面制定推出的村干部守则。

  村社组织换届完成后,绍兴市新进村“两委”班子的干部比例达到41%,部分村干部不清楚自身权责,对行为规范也不了解。得知《守则》印发,去年新上任的柯桥区湖塘街道兴华村党总支书记沈建强欣喜地说:“我回村里就是为老百姓干事的,有了《守则》,怎么干更加有谱了!”

  《守则》在为民服务方面,规定村干部每年必须走遍网格内每家每户,群众有困难时第一时间出现,把群众托付的事办快办好;在工作状态上,要求村干部把村当家,时刻保持在岗状态,想方设法引项目、搞产业,推动村庄健康有序发展。

  “《守则》虽然是换届后新下发的,但是里面的很多内容来源于基层、来源于群众,经过了各地多年的实践检验。”绍兴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守则》出台是该市为适应“一肩挑”带来的变化,做好换届“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

  得知《守则》印发,当了17年村干部的诸暨市山下湖镇枫江村党总支书记陈惠飞说:“《守则》内容成体系、成系统,大家都看得懂,也好执行。”他告诉记者,枫江村新任村“两委”班子已经集中签署了遵守《守则》的承诺书,并将于近期在村务公开栏中展示,接受群众监督。

  据悉,绍兴市已将《守则》作为村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并组织村干部集中学习。绍兴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了解村干部对《守则》的学习落实情况,引导他们在履职中‘说合适的话、做合适的事’,尽快打造一支堪当时代重任的优秀村干部队伍。”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4 村干部履职有“指南” 2021-02-08 22089442 2 2021年02月0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