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率先为家政服务立法
找保姆更顺心 享服务更放心
记者 钱祎 张亦盈 王艳琼
本报温州2月5日电 (记者 钱祎 张亦盈 王艳琼) 2月5日,温州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温州市家政服务条例》(下称《条例》),对家政服务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为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支撑。这也是设区的市在全国率先就家政服务领域制定的一部地方性法规。
家政服务关系着千家万户的生活。近年来,温州持续探索家政服务业改革,积累了不少经验,为地方立法打下基础。2018年5月,温州建立全省首个由政府开办的家庭服务市场,对行业进行有效监管;2019年11月,温州被列为全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重点推进城市之一,加快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条例》所涉及的家政服务,包括在家庭成员的住所或者其指定场所有偿提供照护、保洁、烹饪等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求的活动,在月子中心、养老服务机构等固定场所集中开展相关服务的参照执行。不仅规范了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家政服务消费者等相关主体的义务和责任,还明确了有关政府部门的管理和服务职责,鼓励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制定行业服务规范指引和服务价格指引。
对备受关注的家政服务市场供需双方获取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条例》规定,由人力社保等主管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家政服务管理平台,录入家政服务人员身份、健康状况、从业经历、服务技能等信息,生成家政服务码,实现家政服务人员“持码上岗”。此外,市、县(市、区)政府以及有关单位可以为家政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的职业培训。
让雇主用得放心,也要让保姆干得舒心。《条例》要求家政服务消费者应当尊重家政服务人员的人格尊严,按照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为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和保障休息的权利,不得强迫家政服务人员提供约定以外的家政服务。
“希望通过立法,进一步规范和推动温州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让群众请得到、用得起、放心用家政服务。”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规备室副主任叶英波介绍,《条例》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