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8日在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占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认真履行职责使命,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56.5万件,办结160.5万件,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保持在全国前列。
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全力服务保障“两手硬、两战赢”
坚持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手抓。疫情暴发后,省法院快速响应、积极行动,先后下发16份通知和工作指引,及时部署法院系统防控工作。全省法院有5000余名干警投身村居社区、车站码头一线参加疫情防控。针对疫情带来的打官司难题,以最短时间实现全省法院全编上岗、全员到位,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移动微法院等网上平台参与诉讼,仅2月份网上立案2.8万件、网上开庭3000件、网上调解1.5万件,实现立案“不打烊”、审案“走云端”、执行“网上见”。鄞州法院湖北籍法官黄文娟因疫情滞留老家50天,自制手机支架,用借来的电脑网上办案50余件,展示了新时代浙江法官的良好素养和敬业精神。
坚持依法精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聚焦聚力企业复工复产这件大事,常态化开展“三服务”活动,走访企业7800余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6000余个,帮扶4700余家企业复工复产。强化主动、精准、衡平、善意的司法理念,综合运用绿色通道、活扣活封、信用修复、暂缓破产等法治方式,帮助企业打通梗阻、释放产能。宁波禾采医疗器械公司因担保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出现融资困难,宁海法院依法予以紧急信用修复,使其获得3000万元银行贷款快速投入生产,不到两个月,公司已收到国内外订单两亿多元,出货价值六千多万元的医疗床、抢救床5万张,为全球抗疫作出了贡献。
坚持以法治保障疫情防控总体战。依法从严从快惩处诈骗、制售假劣医药用品等各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审结涉疫情刑事案件545件,判处罪犯716人。俞高红故意隐瞒密切接触史,导致3名同事被确诊、114人被隔离,三门法院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对破坏疫情防控者起到了震慑作用。
二、对标对表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着力提升服务大局的实效
努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注重涉企纠纷快速解决,审结涉企纠纷38.4万件、涉外海事商事纠纷3844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促进完善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注重发挥破产审判化解风险、服务高质量发展作用,审结破产案件2828件,化解金融不良债权900亿元,盘活土地资源7万亩、厂房804万平方米。宁波某上市公司因并购被骗,陷入承担13亿元贷款担保责任的困境,省法院在审理刑事诈骗案件时,积极协调广东法院暂缓执行相关民事案件,帮助追回市值8.4亿元的股票,既严惩了诈骗罪犯,又化解了企业退市风险。总结温州、台州、丽水等地试点经验,发布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引,依法帮助“诚信而不幸”的企业家东山再起、重新创业。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显示,杭州、衢州营商环境名列全国前十,其中法院牵头的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办理破产3个指标均获评全国标杆指标。
着力服务创新强省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着力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问题,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4万件,依法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总额15.1亿元,同比上升45.8%。广州某公司长期大规模生产销售带有国际知名品牌“惠氏”标识的母婴产品,杭州中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原告3000万元的诉请,体现了我国法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公正立场。加强数据权利保护,审结涉数字经济案件1.6万件,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结“首例5G云游戏案”“企查查信息误导案”“微信群控案”等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件,确立了数据资源确权、交易规则,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全力护航美丽浙江建设。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9万件、公益诉讼案件138件。总结湖州法院经验,设立全国首个省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一体化平台,健全长三角、大运河、钱塘江、瓯江等重点地域、流域司法协作机制,汇聚司法、行政与第三方机构力量,共同守护绿色生态。深圳某公司在网上销售规避机动车尾气检查的“年检神器”系列产品,使尾气超标的车辆得以继续上路,省法院依法判决其赔偿大气污染环境修复费用350万元。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6万件。推进省、市、县三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体化、标准化、智能化运作,协调化解36.6%的行政案件,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同比下降20.3%,行政机关负责人一审出庭应诉率上升10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败诉率下降2.6个百分点。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1660件,助力提升依法行政和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提升老百姓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助推“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92家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部入驻,诉源治理效应进一步凸显,全省法院收案下降7.2%,实现了收案数量下降、办案质量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增强的多赢效果。持续改革和优化人民法庭布局,人民法庭增设至316个,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化解全省近40%的民商事案件。青田、文成等法院设立涉侨网上法庭,与海外侨团搭建司法联络平台,打造“海内海外联动调解、线上线下多元共治”的解纷模式,受到广泛好评。
切实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审结一审民事案件65.9万件。紧扣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妥善审理“三农”案件7251件,保护低收入群体合法权益,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5.4万件,坚决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人身、财产权益。畅通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严惩恶意欠薪行为,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088件,依法对173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5406万元、发放救助金2995万元。加强涉军维权工作,审结涉军案件111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
持续发力解决执行难。贯彻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出台的《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宁波海事法院联合台州23家单位200余名执法人员,用时一周成功执结全国首例跨国货物强制卸货案,入选全国法院十大执行案件。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加强立审执破兼顾,总结推广宁波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诸暨等地执行“一件事”改革做法,持续开展打击拒执专项行动,“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以拒执罪判处833件894人,同比上升13.9%、9.4%;民商事案件自动履行率49.9%,同比上升5.1个百分点。办结执行案件59.9万件,执行到位995.2亿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98.9%,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
四、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
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万件,判处罪犯9.9万人。严惩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案件1.03万件。依法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涉P2P“爆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1126件,涉案金额2856亿元。杭州中院审结非法集资530亿元、受害人48万人的“三三”系特大非法集资案,判处首要分子王文俊无期徒刑,责令退赔违法所得170亿元,坚决维护金融安全和老百姓合法财产权。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审结性侵儿童、校园欺凌等犯罪案件392件,用法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553件,判处罪犯670人,其中原为厅局级5人、县处级54人。绍兴中院审结我国从欧盟成员国成功引渡职务犯罪第一案,判处“红通人员”姚锦旗有期徒刑六年,入选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三年来,省法院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动,强化下沉督导,层层压实责任,在依法严惩、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方面全向发力,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圆满收官。审结一审黑恶案件2561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3634人。坚持“深挖彻查”,决不让一个黑恶分子逍遥法外、逃脱惩罚,宁波中院在审理谭旭能其他犯罪案件时,发现其涉嫌黑恶犯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谭旭能最终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攻坚“黑财清底”,建立涉案财物司法网拍平台,实行“一元起拍,一次拍定”竞价规则,最大限度追赃挽损,铲除犯罪的经济基础,黑恶案件财产执行到位率98.1%,到位金额49.6亿元。越城法院在执行陈新昌涉黑案过程中,探索对涉案资产统盘处置,执行到位金额12亿元,有力保护刑事受害人、民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依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审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80.6%。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依法宣告2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7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依法减刑20389人,假释5301人,对192名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予以收监,坚决防止“纸面服刑”。
五、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制度,全省法院院庭长办结案件60.9万件,占结案总数的37.9%。完善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建立疑难复杂等“四类案件”全流程在线监管模式,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失职必问责。推行类案与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机制,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研发类案智推和审判偏离度预警系统,促进裁判尺度统一。
试点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宁波法院坚持创新驱动、系统集成,完善小额诉讼程序,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全面激发司法效能,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较试点前缩短8天,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瑕疵率仅为0.07%,全省最优。杭州法院试点电子督促程序改革,发送电子支付令2.4万件,涉案金额12亿元,平均处理天数14.3天,较同类案件少21.6天,更好地满足了当事人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
深化智能化建设。坚持数字化牵引,按照“平台+智能”顶层设计,巩固、提升、拓展“杭州互联网法院”“移动微法院”“凤凰金融智审”“智慧执行”等创新成果,变“盆景”为“风景”,本着方便、实用、智能的原则,整合优化现有各类办案平台,建成“线上线下、内网外网、有线无线协调一致、互联互通”的全省法院统一办公办案平台,目前已上线平台3.0版,全省法院所有案件在同一个平台线上办理,从无纸化走向智能化,提高了法官、律师和当事人的获得感。我省智慧法院综合指数名列全国第一。
六、扎实开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全面提升法院工作核心战斗力
强管理促规范。充分发挥省法院党组的领导作用,加大对全省法院政治建设、党的建设、班子建设及队伍建设的协管力度,强化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责任。常态化开展司法质量监督大检查,集中评查案件1万余件,发现各类问题612件次,问责415人,干警的质量意识明显增强。深入开展长期未结案清理专项活动,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从2017年的11808件降至385件,占同期未结案的比例降至0.22%,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3,办案效率明显提高。
强打击树权威。深入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查处虚假诉讼1798件,刑事处罚348件。左仙文为参与某公司司法拍卖款分配,伙同他人虚构劳动关系,诉请支付工资款128万余元,被武义法院以虚假诉讼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对利用诉讼谋取不当利益者形成有力震慑。深入开展打击扰乱诉讼秩序行为专项行动,司法拘留242人、罚款906万元,判刑51人。被告人杜云江因不满裁判结果,在法庭上公然用拖鞋砸法官,嘉善法院依法以扰乱法庭秩序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彰显司法权威不容侵犯。
强担当扬正气。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仙居、安吉法院分别判决醉驾撞路灯、撞墙致死案,镇政府、“墙主”无需赔偿;义乌法院判决游客擅自偏离游览路线受伤案,景区无需赔偿;桐乡法院判决村民无视警告河边洗衣溺亡案,村委会无需赔偿;江山法院判决利用小区花樽“花式健身”受伤案,物业无需赔偿;舟山中院判决醉驾逃逸坠楼致死案,保险公司无需理赔意外险,用一个个案例为无辜者撑腰,彰显司法明断是非、拒绝“和稀泥”的公正担当。
强铸魂保廉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重要窗口”、贯彻民法典等主题,通过“院长论坛”“思想大讲堂”“认识大讨论”等多种形式,谈体会、亮思想、见举措,促进真信笃行、知行合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派驻监督,认真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深入开展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治理,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轻微违纪违规行为1963人次,查处违纪违法115件120人。大力弘扬担当精神、务实作风,全省法院有56个集体、108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杭州中院立案一庭庭长陈辽敏当选全国“2020年度十大法治人物”,为全省法院树立了榜样。
七、全面接受各方面监督,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认真办理代表建议43件。坚持主动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并依法报备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络工作机制,省法院班子成员上门走访人大代表831人次,全省法院邀请代表参加会议、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8700余人次。永康法院会同市人大常委会设立“龙山经验”人大代表联络站,创新代表履职监督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省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改进自身工作。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4件。与省政协共同召开“打击虚假诉讼”对口协商座谈会,在宁波中院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协委员会客厅;会同省工商联出台建立健全人民法院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意见,合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彻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655人次,办理检察建议3211件,审结抗诉案件759件,依法改判发回465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立公信,不断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上网裁判文书147.9万份,直播庭审30万场。完善律师调查令制度,落实律师投诉快速办理和及时反馈机制,健全律师与法官互评机制,充分发挥律师促进公正司法、改进司法作风的作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最根本的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委正确领导、最高法院有力指导的结果,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地方各级机关、社会各界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省人民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难题。一是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法院、个别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还不够强,机械办案仍时有发生。二是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服务高质量发展、应对风险挑战、多元化解纠纷等方面还有差距。三是司法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不够到位,制约监督体系不够健全,对下监督指导力度仍需强化。四是清廉司法有待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不正、司法腐败问题还时有发生。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之年。全省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十四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有进,以队伍教育整顿和“三个建设年”活动为抓手,深化“四项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化法院建设,切实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贡献法院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勇当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排头兵。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宣传、大调研,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大力加强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全省法院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以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提供有力保障。聚焦“十四五”规划实施,认真实施民法典,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惩治与保护并重、办案与服务并行,强化法治思维,讲究策略方法,加大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努力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加大对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服务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科技自立自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助力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进一步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深化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助力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进一步加强涉外司法和海事海商审判工作,加强国际法研究和应用,服务保障自贸区扩区建设,助力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健全生态环境司法一体化保护机制,助力建设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深入推进长三角司法一体化,更好保障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三要以法治化改革为动力,率先推进新时代法院现代化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率先构建高效规范的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努力打造更多有浙江辨识度影响力的司法成果,推动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最强成为浙江法院最鲜明的标识。坚持数智赋能,大力加强智能化建设,深化杭州互联网法院和移动微法院建设,加快建设浙江全域数字法院,努力打造信息时代互联网司法高地。坚持强基导向,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改革和优化人民法庭布局,积极助推“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县级矛调中心建设,强化诉源治理,力争再用几年时间,使浙江诉讼大省的现状得到明显改观。
四要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法院干警推进现代化建设的能力水平。紧紧围绕浙江“五大历史使命”,健全完善“八八战略”落实机制,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高标准、高质量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自觉接受人大和各方面监督,大力弘扬唯实惟先、善作善成团队文化,全面提升干警“七种能力”,全力打造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过硬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省法院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拓进取,克难攻坚,努力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