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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汽车生活

杭州升级“优驾容错”

“放一马”是为了自觉“进一步”

  周静/文 张贤达/图

  杭州交警再出人性化创举。从2021年3月1日起,将推出升级版轻微交通违法“优驾容错”措施,倡导机动车驾驶人自觉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营造文明出行、守法出行的良好风气。

  据介绍,升级版轻微交通违法“优驾容错”措施具体分为两类:

  第一类: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在杭州市范围内连续3个月以上未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的,如有以下5项违法行为之一,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短信进行警告教育,不罚款:一是违反错峰出行(高架道路除外)、景区单双号出行规定通行的;二是在道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三是违反规定使用公交专用车道的;四是不按规定掉头的;五是遇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通行或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第二类: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在杭州市范围内连续6个月以上未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的,如其有以下5项违法行为之一,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短信进行警告教育,不罚款不记分:一是行驶超速10%未达到20%的;二是未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三是通过路口遇红灯停车越线的;四是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机动车的;五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措施不适用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而是限于偶发性且对交通安全没有重大影响的行为。在接受警告教育后,时间将重新开始累计。

  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优驾容错”措施,2020年杭州已有193万人次接受了警告提醒,被免于处罚,收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

  事实上,处罚从来不是实施交通管理工作的目的。有人形容,这是以“有限度地容错”,让守法车主在“不得已”或“无心之失”的时候,获得“被原谅”的机会,旨在正向鼓励、积极倡导机动车驾驶人乃至全体交通参与者自动、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安全出行。表面看,“尺度”放宽了,实际上是在可罚可不罚的边界,给机动车驾驶人提供了改错的机会。

  强化人性化执法,不以简单粗暴的“罚款”为唯一手段和目的,给予有底线的放宽。这不是“执法弱化”,更不是纵容违法,而是基于对轻微违法行为的适度人性化处置,弹性执法的理念进步,也是把法治与民众诉求更紧密对接的文明进步,是创新城市治理的一次提升。

  对于广大驾驶人员而言,虽然有了“优驾容错”被“放一马”的机会,也应该认识到,驾车上路“安全第一”,更需要进一步自觉提升驾驶过程中的法治意识,保持文明行为与良好习惯。


浙江日报 汽车生活 00013 “放一马”是为了自觉“进一步” 2021-02-03 浙江日报2021-02-0300014 2 2021年02月0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