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202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及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的决议
(2021年1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1年省级预算,同意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202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1年省级预算,同意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202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