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
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
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2021年1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认真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决定批准这个纲要。
会议认为,“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十四五”时期是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纲要全面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精神,提出的“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落实中央要求,立足浙江实际,回应人民期盼,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会议强调,做好“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统筹发展和安全,率先探索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率先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率先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率先推动全省人民走向共同富裕,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更加彰显生态之美、人文之美、和谐之美、清廉之美,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浙江省委的领导下,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为圆满完成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