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王慧琳同志请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的决定
(2021年1月24日政协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
因工作需要,根据政协章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接受王慧琳同志请辞政协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
政协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
因工作需要,根据政协章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接受王慧琳同志请辞政协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