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四大检察”的法律监督格局承载了新时代检察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变革。浙江检察机关不断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①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②积极回应民众呼声,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监督。
③加强行政诉讼和执行监督,做到监督与支持并重。
④扎实做好检察公益诉讼,提升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