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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孩子,是家事也是国事

  教育孩子不仅是家庭的“私事”,也是国家和社会的“公事”。1月20日,《家庭教育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实施家庭教育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人有性别、身体状况等歧视,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在不少人的观念里,家庭教育就是一桩家事。“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虽是段子和俗语,但也透露出一种似乎很有“民间基础”的教育观。关起门来管孩子,属于“私人领域”,除非发生非常严重的人身伤害事件,否则无论公共舆论还是法律层面,似乎都无权介入。这样的观念,其实来自于对孩子属性的认知偏差。培养下一代,不只是个体繁衍所需,更关系人类社会的存续与发展。须知,孩子不是父母的附属物,他们是国家和社会的一员。

  《家庭教育法(草案)》彰显了这样一种理念:孩子,关乎家庭的未来,更关乎国家和社会的未来。在家庭教育问题日益凸显的当下,国家通过立法夯实家庭教育责任、厘清家庭教育关系、加强家庭教育保障、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意义重大。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为人父母应当增强家庭教育观念,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恪守家庭教育底线,提高家庭教育能力,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政府、学校、社会同样是家庭教育的参与者,也是家庭教育的保护者。为此,《家庭教育法(草案)》提出加强家庭教育的指导、干预和服务,促进家庭教育健康开展,从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每个瞬间,你看到孩子,也就看到了自己;你教育孩子,也就是教育自己,并检验自己的人格。”教育孩子,其实也是父母的一场自我修行。世上没有一个万能的公式能解决所有的育儿难题,我们不能只看到招式,而看不到背后的内功心法。家庭教育,应该出于对生命的尊重与珍视,用爱去培养生命。


浙江日报 观点 00007 教育孩子,是家事也是国事 2021-01-22 22005320 2 2021年01月2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