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取得新进展
浙江城乡居民收入比降至1.96∶1
记者 许雅文 夏丹 通讯员 李军
本报杭州1月19日讯 (记者 许雅文 夏丹 通讯员 李军) 浙江推动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取得新进展。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19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69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930元。浙江城乡居民收入比降至1.96∶1,自1993年以来首次低于2,位居全国前列。
低于2,意味着什么?这是高水平城乡均衡发展的重要标志。过去,城乡二元结构、工农“剪刀差”等,让农民收入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城乡收入差距由此拉大。浙江率先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以城带乡、以城兴乡,城乡居民收入走出上扬曲线。2020年,浙江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已经分别连续第20年和第36年位列全国各省区首位。省乡村振兴研究院首席专家顾益康认为,城乡居民收入比持续缩小,得益于浙江一以贯之重农强农,创造性地作出了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构建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共同繁荣、互促共进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实现高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发展,农民增收是关键。浙江始终将农民增收放在重中之重位置,坚持政策、资金、要素优先,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方针。
浙江活跃的市场经济环境,拓宽了农民的增收空间。“千万工程”造就万千美丽乡村,浙江农民依托美丽家园发展美丽经济,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通道越来越多,休闲农业、电子商务、美丽乡村夜经济等逐渐兴起。2020年,浙江农产品电商销售额突破1000亿元。
敢为人先的浙江精神,让改革红利持续流向“三农”。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农业标准地、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等“三权分置”新模式……在一系列乡村集成改革助力下,资源变资产,进而变为财产,农民不仅可以收租,还可以经营或打工。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不断加快,农民增收路子越来越宽。
城乡居民收入比值降至2以下,对浙江率先构建新发展格局意义重大。持续走高的农民收入、不断加速的城乡融合,让农村这个内需大市场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2020年,浙江农民人均消费支出21555元,继续稳居全国各省区第一。省农业农村厅负责人介绍,对标城乡融合先行者的要求,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将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断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