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记者 钱祎 通讯员 宋朵云
本报杭州1月19日讯 (记者 钱祎 通讯员 宋朵云) 1月19日,省高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着力破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等社会各界反映强烈问题,合力促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浙江是知识产权大省。2016年至2020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21139件,审结119625件,收结案数在全国均仅次于广东、北京。我省自2019年底起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全省法院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三服务”活动,21家代表性企业、机构被纳入第一批省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服务联系点名录。对故意侵权且具有多次侵权、侵权规模大、持续时间长等严重情节的,依法支持权利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切实提高侵权代价。
《意见》覆盖了现阶段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各方面,并突出强调要加强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同时,要求加大证据保全、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大力推行律师调查令,着力破解“举证难”问题;通过繁简分流、加大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推进示范诉讼、严格规范中止诉讼等,着力破解“周期长”问题;推进诉前调解、有效规制恶意诉讼、开展在线诉讼、推广知识产权诉讼保险解决海外维权难等,着力破解“成本高”问题;加大打击源头侵权、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推进侵权损害评估等,着力破解“赔偿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