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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布首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本报讯 (记者 郑文) 近日,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了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适用范围为浙江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

  据了解,“互联网+”医疗服务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将线下已有医疗服务通过线上开展、延伸。

  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包括互联网诊疗、远程会诊、远程监测3类,试行期2年;取消现行按特需医疗服务管理的“远程会诊”项目。

  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复诊,由不同级别医务人员提供服务,均按线下普通门诊诊查费项目价格收费。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按不超过省医疗保障局公布的价格收取费用。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我省公布首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021-01-07 21930952 2 2021年01月0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