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要闻

浙江省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本报讯 (记者 戴睿云)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省纪委发出通报,对近期查处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具体如下:

  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原处长王之达违规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款送礼等问题。2009年10月至2019年9月,王之达在担任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副处长、处长期间,通过多种方式违规套取资金,指使部门内勤以个人银行账户存放公款的方式设立“小金库”,涉及金额168万余元,其中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开支共计99万余元。王之达个人领取到津补贴5.35万元,还存在用公款个人挥霍等违纪问题。2020年11月,王之达受到开除党籍和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宁波市海曙区政协机关党组成员谢晓东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问题。2017年至2019年每年春节前,谢晓东在担任宁波市海曙区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先后3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宁波某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所送的超市购物卡25张、黄金叶香烟6条,总计价值3.04万元。谢晓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5月,谢晓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统计信息中心副主任李光萍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宴请问题。2016年至2020年,李光萍在具体负责商会工作期间,3次参加商会组织的外出考察、旅游活动,先后前往菲律宾长滩岛、重庆、广东潮汕旅游,费用共计12340元,均由商会支出。李光萍还存在接受商会及辖区企业组织的聚餐、宴请活动问题。2020年9月,李光萍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费用予以收缴。

  长兴县泗安镇长岗岭村原党委副书记况国富操办婚庆事宜中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20年5月,况国富在操办儿子婚庆事宜中,违规收受本村3名老板、3名村干部、1名承包组长和1名村民所送礼金,共计6200元。2020年11月,况国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退还。

  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俞苗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宴请问题。2018年、2019年国庆节期间,俞苗及其家人先后2次接受鉴湖街道拆违、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承包商许某某邀请前往安徽九华山旅游,旅游期间所产生的住宿费、餐饮费、油费、门票费等均由许某某等人支付。2019年上半年,俞苗还存在接受许某某宴请的问题。2020年11月,俞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折价4000元予以收缴。

  浦江县水务集团农村饮用水管护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永忠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9月至2018年10月,于永忠在担任浦江县水务局(水务集团)城乡自来水有限公司车队长期间,先后利用单位油卡为其私车加油10次,金额共计4078.87元。2020年7月,于永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加油款予以收缴。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兼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主任金烨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品和消费卡问题。2017年至2018年,金烨在担任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兼社保中心主任期间,多次分别接受多家医院和药店负责人安排的宴请。2018年至2019年,多次分别收受多家医药公司和医院负责人所送的燕窝2盒、虫草2袋、茅台酒4瓶和价值2.6万元的购物卡。2020年10月,金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青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郭林云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6年以来,郭林云办公室先后经过3次改造,改造后仍长期存在个人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2020年4月,县交警大队对大队办公室进行调整后,4名副大队长与4名辅警虚假拼用办公室,导致4名副大队长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郭林云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9月,郭林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8起问题,有的违规设立“小金库”用于公款宴请、公款送礼、公款旅游或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有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卡,有的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还有的私车公养、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等,这些都是节日期间容易发生的踩踏纪律红线的“节日病”“常见病”。相关党员干部顶风违纪,不知敬畏,最终均受到严肃处理,再次释放了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再次印证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保持定力,持之以恒,寸步不让。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界限,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不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作风建设不断走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决防止“疲劳综合征”,紧盯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保持纠治“四风”的强劲势头。对隐形变异表现和易发多发问题露头就打、精准发力,及时公开通报典型问题;对岁末年初可能出现的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把纠治“四风”工作引向深入。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浙江省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21-01-01 浙江日报2021-01-0100010 2 2021年01月0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