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阶段:创新社会治理
【嘉宾简介:何艳玲,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特聘教授、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改革开放创造的治理经验及政府理论提升”首席专家和负责人。】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从社会治理的角度看,新发展阶段有哪些本质属性和要求?本报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何艳玲教授。
社会治理既要回应差异性
更要回应多元性
记者: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看,我们需要应对哪些新变化?
何艳玲:新发展阶段的“新”,其本质就是当前社会结构、社会问题、社会挑战已经发生深刻变化,而相应的社会治理模式也随之发生变化。在中国改革开放上半程,回应、吸纳、消弭“社会差异性”成为社会治理的核心任务。但在新发展阶段,市场化与全球化、信息化不断交织和叠加,社会多元性变成了越来越重要的维度。特别是互联网对社会多元性的塑造以及对社会治理的影响日益凸显。互联网将“线下群众”转变为“线上个人”,并表现为数量庞大的网民,他们出于共同的价值观、兴趣爱好,通过网络联结形成了无数不确定、跨边界的新社群、新阶层,产生了新议题。“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要求意味着新发展阶段的社会治理必须回应这种更为复杂的社会多元性。
在新发展阶段,作为个体的“我”的意义的凸显,决定了社会治理视角必须从无区别的群众视角向群体视角乃至个体视角转变,手段必须从粗放向精准转变。具体而言,包括更精确的民意识别、更精细的政策制定、更精巧的贯彻落实、更精当的制度设计等。必须拿出更大的勇气、更多的举措调解分歧、解决痛点、清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
借助技术既要改变社会
更要改善社会
记者:中央和浙江省委“十四五”规划《建议》都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列为重要内容,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在您看来,落实这些举措的“金钥匙”是什么?
何艳玲:技术。无论是在制度层面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还是在实践层面更好发挥政府和基层作用、畅通各社会主体参与治理的途径,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都应发挥更大作用。事实上,技术已经在大力助推社会治理特别是市域社会治理创新,如浙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杭州的“城市大脑”等,改变着社会管理、服务供给和办事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技术治理也必须进入高质量发展轨道,实现从“改变社会”到“改善社会”的更高要求。
技术改善社会意味着一个重要转变,即从大场景到小场景的拓展。大场景关注宏观层面、城市层面、基础设施层面,而小场景则要求在社区层面、家庭层面、个人层面上有更多考量。在新发展阶段,技术运用既要注重大场景,也要慢慢渗透到更接近个人日常生活的小场景,并在更精准、更注重细节上下功夫,如改善居民日常生活体验、提升社区的便民性等。
深化改革既要建成数字政府
更要推动整体智治
记者:浙江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在自治、法治、德治的基础上,增添了“智治”,并提出建成“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的目标。在您看来,“整体智治”与一贯倡导的数字政府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
何艳玲:数字政府强调信息化和智能化,主要目的还是提升政府的治理效率。“整体智治”则是人、社、数三者的统一,即将人民需求的满足、实体设施的优化、数字能力的应用提升深度融合、形成系统。从数字政府到“整体智治”,不仅意味着发现人们的需求,而且还要甄别不同人群的需求;不仅能甄别人群需求,而且可以探究不同需求的社会机理;不仅能生成数据,而且能让数据优化政策;不仅让人们获得更好服务,而且让人们能更好地自我服务等。
“整体智治”将解决社会治理三个关键问题:其一,社会信任链的建设与低成本获得。可信机制是社会治理的深层机制,而区块链等技术为保障参与主体交互数据的可信度提供了有效手段,同时也降低了社会管理成本。其二,智慧城市和智慧乡村的结合。如何从整体、系统、全周期的角度,推进新的空间融合、服务融合和文明融合,这是解决区域发展和群体发展不均衡问题的关键。其三,人们如何成为价值的主动创造者。进入新发展阶段,不仅要将人民作为治理对象,更要进一步激发和运用好人民的智慧,对社会主体全面赋能,鼓励其与政府共同应对公共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