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马以等
请求辞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的决定
(2020年12月24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马以、王敏奇、田宇原、金兴盛、徐杰、徐纪平、郭剑彪、章文彪辞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接受马以辞去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金兴盛辞去省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郭剑彪辞去省人大民族宗教华侨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章文彪辞去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